滁州市明湖小学功能室器材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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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明湖小学功能室器材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公告公示信息
(略) 明湖小学功能室器材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明湖小学功能室器材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不合理。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申请认证的企业有明确的成立时间的要求,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重点清理和纠正问题。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且普通一个三体系认证每年最少花费*元以上,这还不包括认证人员的吃住行报销费用,所以三体系作为加分项完全是对中小企业设置了一个小型门槛,这些费用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成本压力和竞争门槛。并且评审因素分值设置偏高违背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因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采购需求产品的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此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二)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法律依据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回复:评审办法要求体系认证,是对投标企业在管理体系认证,改革管理制度,规范品质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目的为保障履约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与采购项目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相关的,可以作为评审因素;财政部发布的指导案例4号认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略) 取消的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内,且其申请条件中也没有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等规模作出限制;另本次采购的部分产品需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如心 (略) )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亦是为了确保投标人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完成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且设置体系认证仅为评审中的加分项,并非限制性条款,无任何排斥性和歧视性,供应商普遍具有此类认证证书,具有竞争性;综上,该评分要求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不完整:技术参数中部分“★”条款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是没有明确检测标准。事实依据2:众所周知检测检验报告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地方等标准作为依据对产品进行检测检验的,仅要求提供检测检验报告而不明确检测检验标准依据是不合理不合规定的。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却没有明确检测标准,属于采购需求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规定。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

回复:本项目在制定采购需求时,考虑到采购的部分产品可能需遵循多种不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包容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竞争,故有部分产品招标文件未强制规定必须按照某一特定标准进行检测。投标人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三:采购参数不明确、不具体;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采购参数中“美术准备室”中教师椅子(靠背椅)、美术教学用品柜(马克笔 5M16支)、乐器储藏柜(根据教室场地实际情况定制;)等产品;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具体;影响供应商核算成本价,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教师椅子:规格材质没有;美术教学用品柜:规格材质没有;乐器储藏柜按实际场地定制,定制多少平方,使用什么材质均未作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的规定。法律依据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

回复:详见本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一: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技术资信分-业绩“自2021年1月1 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数字化音乐、书法、美术、小学科学、体育、心理辅导等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满分 4分 。 ”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的(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音乐、书法、美术、科学探究、体育、心理辅导中2个功能室内容),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满分4分 ” 。

更正日期:2024年7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明湖小学

地址: (略) 南谯 (略) 385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泓樾 (略)

地 址: (略) 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尹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鑫

电 话:*

五、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明湖小学
    业务提交
    2024/07/09 08:57:11
    0天0小时9分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7/09 10:06:28
    0天1小时10分17秒

0天0小时9分4秒

0天1小时10分17秒

公告公示信息
(略) 明湖小学功能室器材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明湖小学功能室器材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不合理。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申请认证的企业有明确的成立时间的要求,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重点清理和纠正问题。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中“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且普通一个三体系认证每年最少花费*元以上,这还不包括认证人员的吃住行报销费用,所以三体系作为加分项完全是对中小企业设置了一个小型门槛,这些费用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成本压力和竞争门槛。并且评审因素分值设置偏高违背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因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采购需求产品的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此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二)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法律依据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回复:评审办法要求体系认证,是对投标企业在管理体系认证,改革管理制度,规范品质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目的为保障履约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与采购项目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相关的,可以作为评审因素;财政部发布的指导案例4号认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略) 取消的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内,且其申请条件中也没有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等规模作出限制;另本次采购的部分产品需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如心 (略) )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亦是为了确保投标人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完成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且设置体系认证仅为评审中的加分项,并非限制性条款,无任何排斥性和歧视性,供应商普遍具有此类认证证书,具有竞争性;综上,该评分要求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不完整:技术参数中部分“★”条款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是没有明确检测标准。事实依据2:众所周知检测检验报告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地方等标准作为依据对产品进行检测检验的,仅要求提供检测检验报告而不明确检测检验标准依据是不合理不合规定的。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却没有明确检测标准,属于采购需求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规定。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

回复:本项目在制定采购需求时,考虑到采购的部分产品可能需遵循多种不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包容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竞争,故有部分产品招标文件未强制规定必须按照某一特定标准进行检测。投标人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三:采购参数不明确、不具体;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如下:采购参数中“美术准备室”中教师椅子(靠背椅)、美术教学用品柜(马克笔 5M16支)、乐器储藏柜(根据教室场地实际情况定制;)等产品;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具体;影响供应商核算成本价,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教师椅子:规格材质没有;美术教学用品柜:规格材质没有;乐器储藏柜按实际场地定制,定制多少平方,使用什么材质均未作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的规定。法律依据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

回复:详见本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一: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技术资信分-业绩“自2021年1月1 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数字化音乐、书法、美术、小学科学、体育、心理辅导等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满分 4分 。 ”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的(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音乐、书法、美术、科学探究、体育、心理辅导中2个功能室内容),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满分4分 ” 。

更正日期:2024年7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明湖小学

地址: (略) 南谯 (略) 385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泓樾 (略)

地 址: (略) 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尹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鑫

电 话:*

五、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明湖小学
    业务提交
    2024/07/09 08:57:11
    0天0小时9分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7/09 10:06:28
    0天1小时10分17秒

0天0小时9分4秒

0天1小时10分1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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