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塘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含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含改造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控规调整方案、专项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塘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含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含改造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控规调整方案、专项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塘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含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含改造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控规调整方案、专项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14: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采购单位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白云区人和镇空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 (略) 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塘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含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含改造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控规调整方案、专项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7-05,更正为:2024-07-0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1,更正为:2024-07-16。
(四)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1、第一章投标邀请:
原文为:“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现更正为:“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2、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增加表述如下: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2)投标人根据本项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格式自拟)
(3)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工作内容:城市设计方案、综合交通规划(含交通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评估、产业发展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洪涝安全评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地址环境质量评估(含不良地质评估)。
(4)分包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4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现场述标集合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30。(联系人:马工,020-*)
名 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白云区人和镇空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 (略)
地 址: (略) 越秀 (略) 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20-*、*
广州 (略)
2024年07月09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塘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含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含改造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控规调整方案、专项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14: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采购单位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白云区人和镇空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 (略) 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塘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含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含改造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控规调整方案、专项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7-05,更正为:2024-07-0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1,更正为:2024-07-16。
(四)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1、第一章投标邀请:
原文为:“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现更正为:“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2、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增加表述如下: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2)投标人根据本项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格式自拟)
(3)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工作内容:城市设计方案、综合交通规划(含交通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评估、产业发展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洪涝安全评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地址环境质量评估(含不良地质评估)。
(4)分包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4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现场述标集合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30。(联系人:马工,020-*)
名 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白云区人和镇空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 (略)
地 址: (略) 越秀 (略) 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20-*、*
广州 (略)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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