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浏览次数:
变更公告
更正公告
原招标公告中“(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07-09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浏览次数: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变更公告
更正公告
原招标公告中“(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