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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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杨浦区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ZHCG*

存证日期:2024年7月9日
查看上链详情

发布时间:2024-07-09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浏览次数:

  1. 1
    资格预审公告
  2. 2 2
    采购公告
  3. 3
    变更公告
  4. 4
    单一来源公示
  5. 5
    中标候选人公示/预成交公示
  6. 6
    成交结果公告
  7. 7
    异常公告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变更公告

更正公告

原招标公告中“(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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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H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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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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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5
    中标候选人公示/预成交公示
  6. 6
    成交结果公告
  7. 7
    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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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变更公告

更正公告

原招标公告中“(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企业需已办理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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