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安徽省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5号
我局于2024年7月8日发布了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现将增加的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用地清单
我局已收集整理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等调查评估结果,汇总形成了“用地清单”,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交付受让人单位。
二、工业用地(标准地)公告事项
1、*号地块以标准地形式供应的,竞买人需提供《五河县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并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内容由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
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双忠庙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条款内容由双忠庙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5号公告执行。
2024年7月9日
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5号
我局于2024年7月8日发布了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现将增加的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用地清单
我局已收集整理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等调查评估结果,汇总形成了“用地清单”,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交付受让人单位。
二、工业用地(标准地)公告事项
1、*号地块以标准地形式供应的,竞买人需提供《五河县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并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内容由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
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双忠庙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条款内容由双忠庙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5号公告执行。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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