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更正公告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勐腊县象明中学 | ||
行政区域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12: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艳、依映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勐腊县象明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勐腊县象明中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双版纳州景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勐腊县水岸时光13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JY-CGGC*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pdf | ||
附件2 | JY-CGGC*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pdf | ||
附件3 | 更正公告.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BN-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XSBN-0012: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2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更正前内容:未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后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更正事项: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6.响应文件的份数 更正前内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3份(1正2副,封面上标注正本需彩印、副本字样,编好页码)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以供采购人存档。 更正后内容: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略) 络即可。3、更正事项:第六章 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标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更正前内容: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税收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 (略) 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说明及相关承诺) 更正后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税收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 (略) 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略) 应作出说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4、更正事项:第六章 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 更正前内容: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说明及相关承诺)。 更正后内容: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 (略) 应作出说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更正日期:2024-07-10 00:00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腊县象明中学
地址:勐腊县象明中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州景颖 (略)
地址:勐腊县水岸时光13栋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艳、依映香
电 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勐腊县象明中学 | ||
行政区域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12: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艳、依映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勐腊县象明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勐腊县象明中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双版纳州景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勐腊县水岸时光13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JY-CGGC*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pdf | ||
附件2 | JY-CGGC*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pdf | ||
附件3 | 更正公告.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BN-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XSBN-0012: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勐腊县象明中学校园挡墙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2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更正前内容:未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后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更正事项: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6.响应文件的份数 更正前内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3份(1正2副,封面上标注正本需彩印、副本字样,编好页码)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以供采购人存档。 更正后内容: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略) 络即可。3、更正事项:第六章 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标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更正前内容: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税收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 (略) 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说明及相关承诺) 更正后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税收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 (略) 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略) 应作出说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4、更正事项:第六章 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 更正前内容: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说明及相关承诺)。 更正后内容: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 (略) 应作出说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更正日期:2024-07-10 00:00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腊县象明中学
地址:勐腊县象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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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州景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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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何艳、依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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