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幼儿园劳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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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幼儿园劳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荔湾区芳村幼儿园劳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6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统计当月实际派遣人数,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当月100%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1、采购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已包括派遣人员工资、 (略) 社会保险金、 (略) 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合同实际价格以中标人实际支出的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费用为准,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支付费用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支出凭证(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期:(1)采购人按履约中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与中标人一同进行项目验收; (2)服务验收标准: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更正为: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统计当月实际派遣人数,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当月100%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1、采购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已包括派遣人员工资、 (略) 社会保险金、 (略) 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合同实际价格以中标人实际支出的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费用为准,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支付费用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支出凭证(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1)采购人按履约中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与中标人一同进行项目验收; (2)服务验收标准: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一、报价要求,1、采购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劳务管理费单价最高限价130元/人/月。 2、投标人需要对管理费进行单价报价,凡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3.投标人只对管理服务费单价(元/人/月)进行报价,管理服务费报价应包含管理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4.派遣人员工资费用由采购人确定的标准并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不作为参与投标竞争的价格费用),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派遣人员,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津贴、补贴、奖金、人身意外保险、福利及其他费用(如办公经费、税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其他约定及要求,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优先聘用并派遣原用工单位工作的合格人员。 2、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派遣合同。 3、若中标人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解除派遣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讨或索偿任何费用。 4、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违反劳动纪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5、用工单位按合同向中标人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 (略) 五险一金),及劳务派遣代理费。 6、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为劳务人 (略)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得委托第三方参保。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管理事宜。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规范、质量保证考核)。

三、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人要安排相应的项目专案小组,便于与采购人就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为使项目按质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组织和管理人员,应设有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业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资历及在项目中所负的职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员。上述人员如需更换项目的,必须经得采购人同意。 2、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人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储备方案、急调动能力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荔湾区芳村幼儿园

地 址: (略) 荔湾区龙溪大道芳和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 (略) 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20-*

广东 (略)

2024年07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荔湾区芳村幼儿园劳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6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统计当月实际派遣人数,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当月100%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1、采购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已包括派遣人员工资、 (略) 社会保险金、 (略) 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合同实际价格以中标人实际支出的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费用为准,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支付费用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支出凭证(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期:(1)采购人按履约中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与中标人一同进行项目验收; (2)服务验收标准: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更正为: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统计当月实际派遣人数,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当月100%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1、采购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已包括派遣人员工资、 (略) 社会保险金、 (略) 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合同实际价格以中标人实际支出的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项目管理费(包括税费、服务费)等费用为准,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支付费用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支出凭证(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1)采购人按履约中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与中标人一同进行项目验收; (2)服务验收标准: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一、报价要求,1、采购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劳务管理费单价最高限价130元/人/月。 2、投标人需要对管理费进行单价报价,凡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3.投标人只对管理服务费单价(元/人/月)进行报价,管理服务费报价应包含管理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4.派遣人员工资费用由采购人确定的标准并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不作为参与投标竞争的价格费用),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派遣人员,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津贴、补贴、奖金、人身意外保险、福利及其他费用(如办公经费、税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其他约定及要求,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优先聘用并派遣原用工单位工作的合格人员。 2、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派遣合同。 3、若中标人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解除派遣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讨或索偿任何费用。 4、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违反劳动纪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5、用工单位按合同向中标人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 (略) 五险一金),及劳务派遣代理费。 6、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为劳务人 (略)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得委托第三方参保。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管理事宜。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规范、质量保证考核)。

三、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人要安排相应的项目专案小组,便于与采购人就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为使项目按质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组织和管理人员,应设有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业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资历及在项目中所负的职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员。上述人员如需更换项目的,必须经得采购人同意。 2、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人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储备方案、急调动能力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荔湾区芳村幼儿园

地 址: (略) 荔湾区龙溪大道芳和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 (略) 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20-*

广东 (略)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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