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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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监督部门: (略)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417-*
标段(包)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7-17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26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编号:**/LNGX-*/LNJYGC*04)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如下:1.资金来源由“中央资金”更改为“市财政资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更改为“*.00元”,已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退回并重新办理,未重新办理的,原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仍有效。因此所产生的手续费差额,待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向招标代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偿。 3.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07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魏雪峰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7-*

监督部门: (略)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417-*
标段(包)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7-17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26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编号:**/LNGX-*/LNJYGC*04)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如下:1.资金来源由“中央资金”更改为“市财政资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更改为“*.00元”,已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退回并重新办理,未重新办理的,原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仍有效。因此所产生的手续费差额,待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向招标代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偿。 3.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07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魏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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