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及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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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及答疑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及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1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 *147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相关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2024年07月0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答复及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本项目投标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情况以“2023年三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2023年12月30日发布)”为准。

2、有投标意愿者,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长沙公共 (略)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删除评分标准中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安装招标清单中,食堂电气、食堂电梯、食堂消防、总图电气中E23其他项目清单表中都显示有专业工程暂估价,请公布这几个单位工程的《专业暂估价表》

答复:请在附件中下载。

问题2:合同中没有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及最高限额,投标函附录中这两项我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另行约定”?

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8.7条“工期延误”相关约定。

问题3:请补充初步设计文本、初设批复、地勘资料。

答复:请在附件中下载。

三.本次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及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1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 *147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相关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2024年07月0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答复及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本项目投标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情况以“2023年三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2023年12月30日发布)”为准。

2、有投标意愿者,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长沙公共 (略)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删除评分标准中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安装招标清单中,食堂电气、食堂电梯、食堂消防、总图电气中E23其他项目清单表中都显示有专业工程暂估价,请公布这几个单位工程的《专业暂估价表》

答复:请在附件中下载。

问题2:合同中没有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及最高限额,投标函附录中这两项我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另行约定”?

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8.7条“工期延误”相关约定。

问题3:请补充初步设计文本、初设批复、地勘资料。

答复:请在附件中下载。

三.本次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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