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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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7-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的答疑

招标编号:2024ANNGZ*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2024ANNGZ*)补疑内容如下:

一、 投标人疑问答复

问题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问:我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证书为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市政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问:我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证书为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市政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2 支付担保”变更为:

附件12 支付担保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 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 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 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 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暂列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 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在已达付款条件情况下,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因贵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贵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导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暂列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来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的 日内以上述担保金额为限无条件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书面付款通知。该书面付款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在已达付款条件情况下,申请人实际应付未付工程 款金额);

2.载明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 、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4 、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 的情形;

5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书面单据:基础合同、已付款的业主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量确认书。

( 四 )上述书面单据必须在本保 函有效期内到达我方 ,到达 的地址是: 。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 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 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变更为: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的,系统自动抓取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扫描件(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如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扫描件。银行保函格 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

如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 账户汇出保函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 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函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 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函扫描件、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 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担保机构担保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 本 ”。

如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账户 汇出保证保险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 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证保险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 扫描件、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证保险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保证保险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

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一)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标段编号)的 (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 “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

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 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 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 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 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 件,由受益人所 (略) 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

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 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 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 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二)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政府投资项目)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将于收到招标 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 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非政府投资项目)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 (略) 及其所辖 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将于收到招 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 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将于收到招 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其他关于“支付保函、投标保证金”描述与本次变更不一致以此次变更内容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庐江县白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庐江县白山镇政务 (略) 16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夏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经济开 (略) 8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51-*

2024年7月10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2分1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7-10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7-10
    0天2小时2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7-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的答疑

招标编号:2024ANNGZ*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庐江县2024年白山镇和美乡村夏田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2024ANNGZ*)补疑内容如下:

一、 投标人疑问答复

问题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问:我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证书为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市政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问:我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证书为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市政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2 支付担保”变更为:

附件12 支付担保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 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 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 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 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暂列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 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在已达付款条件情况下,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因贵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贵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导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暂列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来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的 日内以上述担保金额为限无条件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书面付款通知。该书面付款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在已达付款条件情况下,申请人实际应付未付工程 款金额);

2.载明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 、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4 、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 的情形;

5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书面单据:基础合同、已付款的业主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量确认书。

( 四 )上述书面单据必须在本保 函有效期内到达我方 ,到达 的地址是: 。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 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 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变更为: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的,系统自动抓取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扫描件(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如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扫描件。银行保函格 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

如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 账户汇出保函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 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函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 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函扫描件、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 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担保机构担保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 本 ”。

如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账户 汇出保证保险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 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证保险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 扫描件、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证保险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保证保险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

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一)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标段编号)的 (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 “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

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 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 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 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 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 件,由受益人所 (略) 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

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 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 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 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二)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政府投资项目)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将于收到招标 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 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非政府投资项目)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 (略) 及其所辖 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将于收到招 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 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将于收到招 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其他关于“支付保函、投标保证金”描述与本次变更不一致以此次变更内容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庐江县白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庐江县白山镇政务 (略) 16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夏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经济开 (略) 8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51-*

2024年7月10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2分1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7-10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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