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沛县土地变更调查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沛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沛县土地变更调查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沛县土地变更调查 JSZC-*-HKJT-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略) 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KJT-G2024-0008
项目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沛县土地变更调查
预算金额:15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3.*元
采购需求:
沛县土地变更调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间节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级测绘资质及以上(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8.投标人信用信息: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略) 页截屏。 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http://**.cn); (2)中国 (略) (http://**.cn); (3)“信用江苏”网(http://**); (4)“诚信徐州”网( http://**)。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级测绘资质及以上(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2024-08-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0:00)前。
2、2024年07月1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7月1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泓科 (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缤纷城3-2201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946b-47b7-99b6-2b7aaa93df23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张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泓科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3-3地块3号楼1单元2201
联系人:甄永鑫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永鑫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沛县土地变更调查 JSZC-*-HKJT-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略) 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KJT-G2024-0008
项目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沛县土地变更调查
预算金额:15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3.*元
采购需求:
沛县土地变更调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间节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级测绘资质及以上(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8.投标人信用信息: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略) 页截屏。 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http://**.cn); (2)中国 (略) (http://**.cn); (3)“信用江苏”网(http://**); (4)“诚信徐州”网( http://**)。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级测绘资质及以上(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2024-08-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0:00)前。
2、2024年07月1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7月1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泓科 (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缤纷城3-2201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946b-47b7-99b6-2b7aaa93df23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张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泓科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3-3地块3号楼1单元2201
联系人:甄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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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永鑫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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