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专项研究老城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专项研究老城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莎车县专项研究(老城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21: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莎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华远景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5楼5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HYJ(SCCGGK)2024-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莎车县专项研究(老城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1.中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陕西省建 (略) (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经 (略) 58号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元) | 废标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1.中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陕西省建 (略) (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经 (略) 58号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元) | 废标 |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莎 (略) 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 (略)
地 址: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5楼5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睿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经财政局采购办全面认真复核,本项目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其投标无效。现进行更正,作废标处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莎车县专项研究(老城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21: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莎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华远景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5楼5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HYJ(SCCGGK)2024-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莎车县专项研究(老城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1.中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陕西省建 (略) (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经 (略) 58号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元) | 废标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1.中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陕西省建 (略) (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经 (略) 58号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元) | 废标 |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莎 (略) 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 (略)
地 址: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5楼5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睿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经财政局采购办全面认真复核,本项目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其投标无效。现进行更正,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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