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2
关于《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事项: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一)(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3技术分(40分),服务质量分(满分5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财政或审计部门年度考评获得优秀或先进的,每次得1分。(提供考核结果文件或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删除 |
2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一)(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 | 2.资信业绩分 (30分); 3技术分(40分)。 | 2.资信业绩分 (35分); 3技术分(35分)。 |
3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一)(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2资信业绩分 (35分) | / | 增加:年度服务业绩分(满分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考核期内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造价咨询年度服务的,每个得1分。(以年度中标通知书或年度服务合 (略) 站年度服务委托公示为准,证明资料以落款日期为准。) |
4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二)(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3技术分(48分),服务质量分(满分5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财政或审计部门年度考评获得优秀或先进的,每次得1分。(提供考核结果文件或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删除 |
5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二)(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 | 2资信业绩分, 业绩分(22分) 3技术分(48分) | 2资信业绩分, 业绩分(27分) 3技术分(43分) |
6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二)(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2资信业绩分(27), 业绩分(满分25分) | (1)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每完成一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2)完成其他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等,每完成1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 (1)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每完成一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2)完成其他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等,每完成1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3)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年度服务的,每个1分,此项满分5分。 第(1)、(2)项提供报告正文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3)项以年度中标通知书或年度服务合同 (略) 站年度服务委托公示为准,证明资料以落款日期为准。 |
广西经贸 (略)
2024年7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事项: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一)(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3技术分(40分),服务质量分(满分5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财政或审计部门年度考评获得优秀或先进的,每次得1分。(提供考核结果文件或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删除 |
2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一)(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 | 2.资信业绩分 (30分); 3技术分(40分)。 | 2.资信业绩分 (35分); 3技术分(35分)。 |
3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一)(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2资信业绩分 (35分) | / | 增加:年度服务业绩分(满分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考核期内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造价咨询年度服务的,每个得1分。(以年度中标通知书或年度服务合 (略) 站年度服务委托公示为准,证明资料以落款日期为准。) |
4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二)(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3技术分(48分),服务质量分(满分5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财政或审计部门年度考评获得优秀或先进的,每次得1分。(提供考核结果文件或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删除 |
5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二)(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 | 2资信业绩分, 业绩分(22分) 3技术分(48分) | 2资信业绩分, 业绩分(27分) 3技术分(43分) |
6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4.评分标准, 适用于(标项二)(1)价格、资信业绩及服务能力分,2资信业绩分(27), 业绩分(满分25分) | (1)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每完成一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2)完成其他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等,每完成1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 (1)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每完成一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2)完成其他审计项目情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等,每完成1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3)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年度服务的,每个1分,此项满分5分。 第(1)、(2)项提供报告正文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3)项以年度中标通知书或年度服务合同 (略) 站年度服务委托公示为准,证明资料以落款日期为准。 |
广西经贸 (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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