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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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程序和方法,确保验收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现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山东省内各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

二、遴选要求

1. (略) 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2.身体健康,可进行野外勘察活动,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从事耕地质量、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且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自愿填写《 (略)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申请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审核。

2.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本单位专家资料,加盖公章后

于2024年7月17日 (略)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63.com。

3. (略) 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最终遴选 (略) 农 (略) 站上进行公示。

4.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化验验收专家库内符合本次筛选要求的专家直接进入审核确认环节。

5.如遇上级政策要求调整,我市根据调整结果补充完善专家库人员。


附件:1. (略)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化验验收专家库名单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江科,联系电话:0532-*)


关于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告.doc



为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程序和方法,确保验收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现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山东省内各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

二、遴选要求

1. (略) 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2.身体健康,可进行野外勘察活动,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从事耕地质量、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且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自愿填写《 (略)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申请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审核。

2.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本单位专家资料,加盖公章后

于2024年7月17日 (略)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63.com。

3. (略) 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最终遴选 (略) 农 (略) 站上进行公示。

4.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化验验收专家库内符合本次筛选要求的专家直接进入审核确认环节。

5.如遇上级政策要求调整,我市根据调整结果补充完善专家库人员。


附件:1. (略)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审核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化验验收专家库名单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江科,联系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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