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四批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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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四批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四批(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6:4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萍
项目联系电话 朱萍 *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穆阿力普 099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共建恒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G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四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5章 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
六、项目要求
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剩余货款;如结算审计有审减,按照结算审计结果支付货款。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后,支付合同剩余价款的 50%。
2 第5章 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
六、项目要求
质量保证期
1.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入库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若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质量保修期长于本合同质量保修期,应适用其质量保修期。物资调拨使用过程中发现缺少零部件或产品损害问题,中标方须免费提供货物更换及维修服务。 1.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入库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若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质量保修期长于本合同质量保修期,应适用其质量保修期。物资调拨使用过程中发现缺少零部件或产品损害问题,中标方须免费提供货物更换及维修服务。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11: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46号

联系方式:穆阿力普 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 (略)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朱萍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萍

电 话:朱萍 *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四批(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6:4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萍
项目联系电话 朱萍 *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穆阿力普 099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共建恒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G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四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5章 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
六、项目要求
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剩余货款;如结算审计有审减,按照结算审计结果支付货款。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后,支付合同剩余价款的 50%。
2 第5章 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
六、项目要求
质量保证期
1.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入库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若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质量保修期长于本合同质量保修期,应适用其质量保修期。物资调拨使用过程中发现缺少零部件或产品损害问题,中标方须免费提供货物更换及维修服务。 1.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入库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若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质量保修期长于本合同质量保修期,应适用其质量保修期。物资调拨使用过程中发现缺少零部件或产品损害问题,中标方须免费提供货物更换及维修服务。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11: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46号

联系方式:穆阿力普 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 (略)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朱萍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萍

电 话: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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