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湖路道路工程2024年招标部分答疑补遗文件
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湖路道路工程2024年招标部分答疑补遗文件
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工程(2024年招标部分)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工程(2024年招标部分)答疑如下:
1、同样都是7月份发布的招标公告,又都是垫江县同一业主单位的项目,为何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 (略) 垫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施工-专业分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月至 2024 年 6 月?现在已是7月份了,建议本项目调整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月至 2024 年 6 月。
答:详见补遗文件。
2、1、未见地勘图。 2、是否有跟踪审计单位。 3、渣场位置和运距是业主指定还是施工单位自行综合考虑。 4、路基土石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挖运一般土石方(含清表)和一般土石方回填(含借方回填)两个清单项的工程内容均包含有运输,请明确是否重复计费?别后期结算审计时说要扣除其中一个清单项的运输费用。5、路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1)、人行道电缆排管聚氯*烯双壁波纹管PVCφ110的限价是单根/米还是按排管2*2/米的限价? 2)、项目名称车行道电缆排管6*HBB110/5和项目特征中规格:4*HBB110/5不一致,请明确。 6、工期500天的项目, (略) 场价格波动不调价,太不合情合理合规? 7、该项目是否需报建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8、该项目施工区域内有无拆迁或征地遗留问题?
答:1、地勘图随本次答疑补遗附件发出。2、与本次招标无关。3、施工单位自行综合考虑。4、不重复。5、(1)单根;(2)清单已修改并调整项目特征描述。6、不调价。7、需报建并办理施工许可证。8、无遗留问题。
3、 (略) 基土石方工程到底是全费用清单还是不是全费用清单,有点模糊不清.
答: 路基土石方清单项目特征中已描述“此费用包含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
4、是否需要编制技术方案?
答:投标时不需要。
5、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请问各自占比?资金是否到位?
答:项目资金业主自筹。
6、为什么要季度付款?不能按月进度付款吗?
答: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下浮得有点多哟
答:下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现清单工程量与前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是否冲突?
答:不冲突
9、项目所占用土地是否征用?拆迁是否完成?拆迁户扯皮是否处理?
答:土地已征用、拆迁已完成。
10、项目K1去+100后面占用基本农田是否调规?鱼塘征用急赔偿是否解决?
答:不占用基本农田,鱼塘已征收补偿。
11、请问一下现在的*级资质变成临时的*级资质了, (略) 政资质是否可以投此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12、1、本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按每季度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违背了渝建管【2022-238】号文《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度款应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为减轻建筑企业压力,进度款请改为按月进度支付80%;如是建设单位资金没到位,那干脆改为按年支付80%进度款算了,施工单位也好计算资金成本。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无预付款,不符合渝建管【2022-238】号文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3、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现在已是7月份了,建议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改为: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答: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按招标文件执行;养老保险时限详见补遗文件。
13、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我司是2024年1月份成立的,且现在已是7月份,建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改为: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都能参与。
答:详见补遗文件。
1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要求项目技术负 (略) 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略) 政工程类职称的具体专业
答:详见补遗文件。
15、本项目与前一个施工单位的官司打完没有?前一个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来阻拦施工扯皮如何处理?项目工程量清单与项目现场原始地貌出入量过大如何调整?
答:已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
16、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不合理,三级资质为何不行?请明确。
答:资质设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设置,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本项目是否单独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请明确。
答:需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
18、争取上级资金是否已到位?占比本项目比例是多少?能否按时支付?
答:业主自筹资金。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修改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3、本项目工程清单以本次发布清单为准。
4、本项目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7月31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渝垫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誉 (略)
2024年7月10日
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工程(2024年招标部分)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工程(2024年招标部分)答疑如下:
1、同样都是7月份发布的招标公告,又都是垫江县同一业主单位的项目,为何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 (略) 垫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施工-专业分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月至 2024 年 6 月?现在已是7月份了,建议本项目调整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月至 2024 年 6 月。
答:详见补遗文件。
2、1、未见地勘图。 2、是否有跟踪审计单位。 3、渣场位置和运距是业主指定还是施工单位自行综合考虑。 4、路基土石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挖运一般土石方(含清表)和一般土石方回填(含借方回填)两个清单项的工程内容均包含有运输,请明确是否重复计费?别后期结算审计时说要扣除其中一个清单项的运输费用。5、路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1)、人行道电缆排管聚氯*烯双壁波纹管PVCφ110的限价是单根/米还是按排管2*2/米的限价? 2)、项目名称车行道电缆排管6*HBB110/5和项目特征中规格:4*HBB110/5不一致,请明确。 6、工期500天的项目, (略) 场价格波动不调价,太不合情合理合规? 7、该项目是否需报建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8、该项目施工区域内有无拆迁或征地遗留问题?
答:1、地勘图随本次答疑补遗附件发出。2、与本次招标无关。3、施工单位自行综合考虑。4、不重复。5、(1)单根;(2)清单已修改并调整项目特征描述。6、不调价。7、需报建并办理施工许可证。8、无遗留问题。
3、 (略) 基土石方工程到底是全费用清单还是不是全费用清单,有点模糊不清.
答: 路基土石方清单项目特征中已描述“此费用包含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
4、是否需要编制技术方案?
答:投标时不需要。
5、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请问各自占比?资金是否到位?
答:项目资金业主自筹。
6、为什么要季度付款?不能按月进度付款吗?
答: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下浮得有点多哟
答:下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现清单工程量与前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是否冲突?
答:不冲突
9、项目所占用土地是否征用?拆迁是否完成?拆迁户扯皮是否处理?
答:土地已征用、拆迁已完成。
10、项目K1去+100后面占用基本农田是否调规?鱼塘征用急赔偿是否解决?
答:不占用基本农田,鱼塘已征收补偿。
11、请问一下现在的*级资质变成临时的*级资质了, (略) 政资质是否可以投此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12、1、本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按每季度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违背了渝建管【2022-238】号文《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度款应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为减轻建筑企业压力,进度款请改为按月进度支付80%;如是建设单位资金没到位,那干脆改为按年支付80%进度款算了,施工单位也好计算资金成本。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无预付款,不符合渝建管【2022-238】号文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3、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现在已是7月份了,建议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改为: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答: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按招标文件执行;养老保险时限详见补遗文件。
13、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我司是2024年1月份成立的,且现在已是7月份,建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改为: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都能参与。
答:详见补遗文件。
1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要求项目技术负 (略) 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略) 政工程类职称的具体专业
答:详见补遗文件。
15、本项目与前一个施工单位的官司打完没有?前一个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来阻拦施工扯皮如何处理?项目工程量清单与项目现场原始地貌出入量过大如何调整?
答:已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
16、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不合理,三级资质为何不行?请明确。
答:资质设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设置,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本项目是否单独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请明确。
答:需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
18、争取上级资金是否已到位?占比本项目比例是多少?能否按时支付?
答:业主自筹资金。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修改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3、本项目工程清单以本次发布清单为准。
4、本项目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7月31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渝垫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誉 (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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