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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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 关于玉环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略) 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001)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3.1 “投标工具4.0 版本” 修改为:“投标工具4.0.1.8 版本”。

    2.原招标文件总则“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及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不得改动。对造价人员不作签章和盖章要求。

    3.6.3投标文件份数:投 (略)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 (略) 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总则序号“7.2.1、7.2.2、7.2.3、7.2.4、7.3.1、7.3.2、7.3.3、7.3.4”对应修改为:“7.3.1、7.3.2、7.3.3、7.3.4、7.4.1、7.4.2、7.4.3、7.4.4”。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投标文件装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5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项目信息

    投标编制工具中的项目信息(唱标)与投

    标函填写的信息一致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的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4款规定

    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和评分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项目信息

    投标编制工具中的项目信息(唱标)与投

    标函填写的信息一致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的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3款规定

    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存在本章3.1.2、3.1.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和评分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5.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6.2.2(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修改为“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延误超过180天,承包人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承包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原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五、 (略) 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内容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投标要求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2)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5)工程已竣工,而在 (略) 站上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

    属上述(2)、(3)、(4)、(5)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

    1.4.1(3)

    应是(1)、(2)、(3)、(4)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属 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1(3)2)


    4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2(10)


    5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 (略) 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2(12)


    6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4.2(13)


    修改为: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投标要求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2)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属上述(2)、(3)、(4)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

    1.4.1(3)

    应是(1)、(2)、(3)、(4)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属 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2


    4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3(10)


    5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 (略) 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3(12)


    6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4.3(13)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30,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3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 (略) 玉城街 (略) 2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地 址: (略) 拱 (略) 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盖章)

    招 标 人: (略) 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盖章)

    监 督 部 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图纸.zip
    招标文件:zb.pdf
    工程量清单: (略) 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pdf
  • 关于玉环市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略) 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001)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3.1 “投标工具4.0 版本” 修改为:“投标工具4.0.1.8 版本”。

    2.原招标文件总则“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及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不得改动。对造价人员不作签章和盖章要求。

    3.6.3投标文件份数:投 (略)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 (略) 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总则序号“7.2.1、7.2.2、7.2.3、7.2.4、7.3.1、7.3.2、7.3.3、7.3.4”对应修改为:“7.3.1、7.3.2、7.3.3、7.3.4、7.4.1、7.4.2、7.4.3、7.4.4”。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投标文件装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5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项目信息

    投标编制工具中的项目信息(唱标)与投

    标函填写的信息一致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的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4款规定

    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和评分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项目信息

    投标编制工具中的项目信息(唱标)与投

    标函填写的信息一致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的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3款规定

    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存在本章3.1.2、3.1.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和评分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5.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6.2.2(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修改为“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延误超过180天,承包人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承包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原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五、 (略) 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内容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投标要求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2)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5)工程已竣工,而在 (略) 站上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

    属上述(2)、(3)、(4)、(5)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

    1.4.1(3)

    应是(1)、(2)、(3)、(4)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属 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1(3)2)


    4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2(10)


    5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 (略) 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2(12)


    6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4.2(13)


    修改为: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投标要求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2)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属上述(2)、(3)、(4)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

    1.4.1(3)

    应是(1)、(2)、(3)、(4)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属 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2


    4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3(10)


    5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 (略) 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3(12)


    6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4.3(13)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30,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3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 (略) 玉城街 (略) 2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地 址: (略) 拱 (略) 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盖章)

    招 标 人: (略) 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盖章)

    监 督 部 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图纸.zip
    招标文件:zb.pdf
    工程量清单: (略) 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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