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LH[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文件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15:00,更正为:2024-07-29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5 09:15:00,更正为:2024-07-29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 (略) (略) ),更正为: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 (略) (略) )。

1、技术评分项1-35更改为:

“投标人具备对 (略) 及能源综合管控系统开发和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略) 和系统的开发能力证明,如:①类似 (略) 及能源综合管控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或②类似 (略) 及能源综合管控系统的开发合同与截图( (略) 系统)证明。①或②能提供上述类似 (略) 、能源综合管控系统两项证明文件的得2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技术评分项1-36更改为:

“投标人对物联及管理应用具备开发和服务能力, (略) 或系统的开发能力证明,如:① (略) (略) 、智能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或② (略) (略) 、智能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开发合同与截图( (略) 系统)证明。①或②能提供上述 (略) (略) 、智能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四项证明文件的得3分,只提供其中三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技术评分项1-37更改为: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开发能力证明,如:①类似通用可 (略) 控制主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智慧物联 (略) 软件著作权证书;或②类似通用可 (略) 控制主机软件及智慧物联 (略) 软件开发合同与截图( (略) )证明。①或②能提供上述类似通用可 (略) 控制主机软件、智慧物联 (略) 软件两项证明文件的得3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收标窗口信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湖里 (略) 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翔安创新实验室

地址: (略) 翔安 (略) 5666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城 (略)

地址: (略) 思明 (略) 86号之一3层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毅昆、王丹丹、黄静婷

电话:0592-*

厦门兴城 (略)

2024年07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4-07-12 17:22:3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LH[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文件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15:00,更正为:2024-07-29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5 09:15:00,更正为:2024-07-29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 (略) (略) ),更正为: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 (略) (略) )。

1、技术评分项1-35更改为:

“投标人具备对 (略) 及能源综合管控系统开发和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略) 和系统的开发能力证明,如:①类似 (略) 及能源综合管控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或②类似 (略) 及能源综合管控系统的开发合同与截图( (略) 系统)证明。①或②能提供上述类似 (略) 、能源综合管控系统两项证明文件的得2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技术评分项1-36更改为:

“投标人对物联及管理应用具备开发和服务能力, (略) 或系统的开发能力证明,如:① (略) (略) 、智能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或② (略) (略) 、智能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开发合同与截图( (略) 系统)证明。①或②能提供上述 (略) (略) 、智能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四项证明文件的得3分,只提供其中三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技术评分项1-37更改为: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开发能力证明,如:①类似通用可 (略) 控制主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智慧物联 (略) 软件著作权证书;或②类似通用可 (略) 控制主机软件及智慧物联 (略) 软件开发合同与截图( (略) )证明。①或②能提供上述类似通用可 (略) 控制主机软件、智慧物联 (略) 软件两项证明文件的得3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收标窗口信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湖里 (略) 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翔安创新实验室

地址: (略) 翔安 (略) 5666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城 (略)

地址: (略) 思明 (略) 86号之一3层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毅昆、王丹丹、黄静婷

电话:0592-*

厦门兴城 (略)

2024年07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4-07-12 17:22:3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