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7月9日14时00分”变更为“2024年 7月11日14时00分”
五、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1、技术规格书4.13 设备参数:4.13.1 防爆一体式摄像仪要求额定工作电压:AC176V~AC264V(需要提供的防爆合格证书中有明确注明或描述)
疑义:经我 (略) 场大部分防爆一体式摄像仪防爆合格证书标注额定工作电压为AC100~240V,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是否可以用于本次投标;
答复:同意,额定工作电压为AC100~240V,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可以用于本次投标。
2、技术规格书4.13 设备参数:4.13.2 防爆设备箱要求
防护等级:IP68,提供第三方 IPX8 防水报告;
防腐等级:WF2,提供防强腐蚀报告证明;
提供中国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振动试验报告;
疑义:本项目防爆设备箱采用不锈钢304L材质,能够满足防腐等级和抗振要求,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同时IP66的防护等级可满足室外场景使用,具备产品3C和防爆合格证及IP66防护等级认证的设备,是否可以用于本次投标;
答复:同意,设备箱材质不低于304SS即可,防护等级IP66满足项目要求,不需要WF2防腐等级,不需要防腐报告和振动试验报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科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高 (略) 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周*海、孙丽琴、金洁莹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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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名称: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四、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3.1 供货范围中:
1、清单第 18-20 项关于设备箱的尺寸描述不明,请澄清设备箱尺寸。 (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设备箱尺寸:H500×W500×D250,材质SS304,配不锈钢格兰头及不锈钢堵头。
2、清单第 17-20 项关于设备箱中配置设备是否缺少前端接入层交换机, 还请澄清。(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摄像机配套的设备箱内无需配置交换机。
3、清单第 35 项关于(阻燃,铠装,单模 4 芯+3 芯电源电缆)的描述 不明确,请澄清电源电缆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单模4芯+3×2.5电源电缆。
4、清单第 36 项关于(阻燃,铠装,UTP-CAT6+3 芯电源线)的描述不明 确,请澄清电源线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UTP-CAT6+3×2.5电源电缆。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4.13 设备参数中:
1、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还是针对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 机,请澄清。如为第 5 项,那么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是否还 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招标文件 P28-29)
答复: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项和第 7 项 ,都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科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高 (略) 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周*海、孙丽琴、金洁莹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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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名称: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7月9日14时00分”变更为“2024年 7月11日14时00分”
五、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1、技术规格书4.13 设备参数:4.13.1 防爆一体式摄像仪要求额定工作电压:AC176V~AC264V(需要提供的防爆合格证书中有明确注明或描述)
疑义:经我 (略) 场大部分防爆一体式摄像仪防爆合格证书标注额定工作电压为AC100~240V,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是否可以用于本次投标;
答复:同意,额定工作电压为AC100~240V,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可以用于本次投标。
2、技术规格书4.13 设备参数:4.13.2 防爆设备箱要求
防护等级:IP68,提供第三方 IPX8 防水报告;
防腐等级:WF2,提供防强腐蚀报告证明;
提供中国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振动试验报告;
疑义:本项目防爆设备箱采用不锈钢304L材质,能够满足防腐等级和抗振要求,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同时IP66的防护等级可满足室外场景使用,具备产品3C和防爆合格证及IP66防护等级认证的设备,是否可以用于本次投标;
答复:同意,设备箱材质不低于304SS即可,防护等级IP66满足项目要求,不需要WF2防腐等级,不需要防腐报告和振动试验报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科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高 (略) 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周*海、孙丽琴、金洁莹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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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名称: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四、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3.1 供货范围中:
1、清单第 18-20 项关于设备箱的尺寸描述不明,请澄清设备箱尺寸。 (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设备箱尺寸:H500×W500×D250,材质SS304,配不锈钢格兰头及不锈钢堵头。
2、清单第 17-20 项关于设备箱中配置设备是否缺少前端接入层交换机, 还请澄清。(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摄像机配套的设备箱内无需配置交换机。
3、清单第 35 项关于(阻燃,铠装,单模 4 芯+3 芯电源电缆)的描述 不明确,请澄清电源电缆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单模4芯+3×2.5电源电缆。
4、清单第 36 项关于(阻燃,铠装,UTP-CAT6+3 芯电源线)的描述不明 确,请澄清电源线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UTP-CAT6+3×2.5电源电缆。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4.13 设备参数中:
1、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还是针对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 机,请澄清。如为第 5 项,那么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是否还 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招标文件 P28-29)
答复: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项和第 7 项 ,都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科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高 (略) 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周*海、孙丽琴、金洁莹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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