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芦芝镇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漳平市芦芝镇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芦芝镇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芦芝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 | ||
采购单位 | (略) 芦芝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芦芝镇芦芝村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菁城街 (略) 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JS[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芦芝镇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技术部分评分修改事项:
(1)技术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①环境、土壤农化相关专业毕业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不满足本项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人员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在其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1)因免缴社保资金,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
(2)与其它评分项提供同一人的不重复得分,提供退休人员不得分。
2.商务部分评分修改事项:
(1)项目专利:供应商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针对调查相关的土壤或地下水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1项土壤或地下水相关专利得0.3分,本项满分3分。不满足本项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调查相关的土壤或地下水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明材料。
(2)设备仪器配置: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投入实验室专用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进行评审:设备各2台/套的得3分;设备共3台/套的得2分;设备各1台/套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不满足本项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设备清单;②设备发票(购买方须于供应商名称一致);③有效期内的设备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证明(若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无
名称: (略) 芦芝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芦芝镇芦芝村17号
联系方式:0597-*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菁城街 (略) 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联系方式:0597-*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597-*
福建 (略)
2024年07月1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芦芝镇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芦芝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 | ||
采购单位 | (略) 芦芝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芦芝镇芦芝村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菁城街 (略) 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JS[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芦芝镇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技术部分评分修改事项:
(1)技术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①环境、土壤农化相关专业毕业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不满足本项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人员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在其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1)因免缴社保资金,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
(2)与其它评分项提供同一人的不重复得分,提供退休人员不得分。
2.商务部分评分修改事项:
(1)项目专利:供应商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针对调查相关的土壤或地下水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1项土壤或地下水相关专利得0.3分,本项满分3分。不满足本项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调查相关的土壤或地下水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明材料。
(2)设备仪器配置: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投入实验室专用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进行评审:设备各2台/套的得3分;设备共3台/套的得2分;设备各1台/套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不满足本项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设备清单;②设备发票(购买方须于供应商名称一致);③有效期内的设备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证明(若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无
名称: (略) 芦芝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芦芝镇芦芝村17号
联系方式:0597-*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菁城街 (略) 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联系方式:0597-*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597-*
福建 (略)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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