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误更正说明》送达公告
《笔误更正说明》送达公告
蒲含钊(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男,70岁,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住址: (略) 嘉陵区礼乐乡唐家沟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常青堂”店铺经营者,经营地址: (略)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穆伯里12号):
经核,本机关于2024年4月10日对你作出的南卫医罚告〔2024〕160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在笔误,现向你作出更正说明如下:
该文书第3页第二段第2行至4行“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内容更正为“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南卫医罚正﹝2024﹞16A02号《笔误更正说明》,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笔误更正说明》(文号:南卫医罚正﹝2024﹞16A02号).pdf
(略) 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黄先生、金先生,联系电话:0757-*,联系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82号13楼南海区卫生监督所)
蒲含钊(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男,70岁,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住址: (略) 嘉陵区礼乐乡唐家沟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常青堂”店铺经营者,经营地址: (略)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穆伯里12号):
经核,本机关于2024年4月10日对你作出的南卫医罚告〔2024〕160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在笔误,现向你作出更正说明如下:
该文书第3页第二段第2行至4行“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内容更正为“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南卫医罚正﹝2024﹞16A02号《笔误更正说明》,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笔误更正说明》(文号:南卫医罚正﹝2024﹞16A02号).pdf
(略) 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黄先生、金先生,联系电话:0757-*,联系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 (略) 82号13楼南海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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