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7-11,更正为:2024-07-1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5,更正为:2024-07-2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5 09:30:00。
采购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
原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
现更正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 (略) 305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29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7-11,更正为:2024-07-1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5,更正为:2024-07-2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16 09:30:00,更正为:2024-07-25 09:30:00。
采购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
原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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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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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 (略) 305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29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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