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及喷施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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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及喷施服务更正公告

2024年桂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及喷施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桂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及喷施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4]0106号

3、采购代理编号:TCZYCZ-2024-038

二、项目招标时间、开标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2、原公告开标时间:
(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2024年08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中“第33.6款”现修改为:“第30.6款”;
(三)、招标文件中“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现修改为:“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0.3款”;

(四)、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现修改为:“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

(五)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阳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 (略) 桂 (略) 17-10号

(3)联系人:付跃明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策致远 (略)

(2)地 址: (略) 青年 (略) 花园1栋20楼2001室

(3)联系人:李华林、廖文祥

(4)电 话: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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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及喷施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桂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及喷施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4]0106号

3、采购代理编号:TCZYCZ-2024-038

二、项目招标时间、开标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2、原公告开标时间:
(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2024年08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中“第33.6款”现修改为:“第30.6款”;
(三)、招标文件中“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现修改为:“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0.3款”;

(四)、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现修改为:“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

(五)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阳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 (略) 桂 (略) 17-10号

(3)联系人:付跃明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策致远 (略)

(2)地 址: (略) 青年 (略) 花园1栋20楼2001室

(3)联系人:李华林、廖文祥

(4)电 话: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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