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11大江线灾后改造提升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县道X211大江线灾后改造提升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Z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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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口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职员且应具备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 (略) 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31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 07 -17 9:00:00, (略) (略) (略) (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60,80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福 (略) 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3 |
开标时间 | 2024-07-31 09:00:00 |
开标地点 | 涵江区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县道X211大江线灾后改造提升工程 答 疑 纪 要 (二) 招 标人: (略)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鼎 (略) (盖章) 2024年7月15日 县道X211大江线灾后改造提升工程答疑纪要 各位潜在投标人: 1.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工伤保险费费率与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中的工伤保险费费率不一致的问题? 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中“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1.5%”更正为“工伤保险费:按闽交建〔2019〕31号计取,工伤保险费在预算文件末尾新增费用栏列支,按照项目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点五单独计列。”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中的最低投保金额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第二节,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8点中的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费率不一致的问题? 答:按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最低投保金额为*元。 3.关于上传固化清单范本的问题? 答:本项目不提供相关范本,投标人可以自行上传固化清单。 4.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注:答疑纪要二文件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相符时,以本答疑纪要二文件为准!如需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新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鼎 (略) (盖章) 2024年7月1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Z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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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口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职员且应具备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 (略) 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31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 07 -17 9:00:00, (略) (略) (略) (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60,80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福 (略) 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3 |
开标时间 | 2024-07-31 09:00:00 |
开标地点 | 涵江区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县道X211大江线灾后改造提升工程 答 疑 纪 要 (二) 招 标人: (略)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鼎 (略) (盖章) 2024年7月15日 县道X211大江线灾后改造提升工程答疑纪要 各位潜在投标人: 1.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工伤保险费费率与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中的工伤保险费费率不一致的问题? 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中“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1.5%”更正为“工伤保险费:按闽交建〔2019〕31号计取,工伤保险费在预算文件末尾新增费用栏列支,按照项目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点五单独计列。”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中的最低投保金额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第二节,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8点中的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费率不一致的问题? 答:按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最低投保金额为*元。 3.关于上传固化清单范本的问题? 答:本项目不提供相关范本,投标人可以自行上传固化清单。 4.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注:答疑纪要二文件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相符时,以本答疑纪要二文件为准!如需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新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鼎 (略) (盖章) 2024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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