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商贸第2回路供电线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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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商贸第2回路供电线路建设工程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许丽娜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淮河—商 (略) (略) 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3-09-21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8-05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淮河—商 (略) (略) 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05日9:30。 2、投标有效期变更为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11月04日。 3、递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由40.*元变更为37.*元。 (2)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05日09:30。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 4、本项目工期要求变更为2024年08月20日开工至2024年12月30日。 5、本项目总投资为*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合同估算价、建安费调整为*元。 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其他要求第一条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二级和承修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者(输变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二级和承修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投标所报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个(包括联合体主体)。 7、本项目施工工程费设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如投标人投标时填报的施工工程费超过招标控制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施工工程费投标报价的上限为招标人审定的(财政项目为金普新区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工程费招标控制价,高于上限者废标。 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的上限为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仅参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0%(数值部分取整数),报价高于上限者废标(例如:下浮率为 19%为无效标函)。 8.采用EPC方式招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如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的,中标单位应报审施工预算,经审定的施工预算作为成本控制依据。 9.本项目结算总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封顶,如超过此范围,超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付款方式变更:由于字符原因,详见澄清文件。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赵小婵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许丽娜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淮河—商 (略) (略) 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3-09-21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8-05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淮河—商 (略) (略) 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05日9:30。 2、投标有效期变更为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11月04日。 3、递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由40.*元变更为37.*元。 (2)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05日09:30。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 4、本项目工期要求变更为2024年08月20日开工至2024年12月30日。 5、本项目总投资为*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合同估算价、建安费调整为*元。 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其他要求第一条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二级和承修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者(输变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二级和承修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投标所报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个(包括联合体主体)。 7、本项目施工工程费设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如投标人投标时填报的施工工程费超过招标控制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施工工程费投标报价的上限为招标人审定的(财政项目为金普新区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工程费招标控制价,高于上限者废标。 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的上限为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仅参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0%(数值部分取整数),报价高于上限者废标(例如:下浮率为 19%为无效标函)。 8.采用EPC方式招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如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的,中标单位应报审施工预算,经审定的施工预算作为成本控制依据。 9.本项目结算总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封顶,如超过此范围,超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付款方式变更:由于字符原因,详见澄清文件。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赵小婵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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