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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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的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4]034号),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序号(Excel的工程控制价):脚手架:29、61-63、85、101、123;模板工程:14-20、43-49、52-43、78-82、90-93、113-117;垂直运输:30、64、102、124;基坑支护:6-10。

修改为如下: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序号(Excel的工程控制价):脚手架:29、61-63、85、101、123;模板工程:14-20、43-49、52-53、78-82、90-93、113-117;垂直运输:30、64、102、124;基坑支护:6-10。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提交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31日17:00前到账。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01日09:30。

特此通知!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 (略) (盖章)

日 期:2024年07月16日

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的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4]034号),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序号(Excel的工程控制价):脚手架:29、61-63、85、101、123;模板工程:14-20、43-49、52-43、78-82、90-93、113-117;垂直运输:30、64、102、124;基坑支护:6-10。

修改为如下: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序号(Excel的工程控制价):脚手架:29、61-63、85、101、123;模板工程:14-20、43-49、52-53、78-82、90-93、113-117;垂直运输:30、64、102、124;基坑支护:6-10。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提交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31日17:00前到账。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01日09:30。

特此通知!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 (略) (盖章)

日 期: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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