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高纯度二氧化碳项目采购公告二次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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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高纯度二氧化碳项目采购公告二次更正后

(略) (略) (略) 内磋商方式采购高纯度二氧化碳。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高纯度二氧化碳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限价(元)

纯度

1

高纯度二氧化碳

40L

1800

99.999%

高纯度二氧化碳

40L

650

99.9%-99.99%

年度预算:约为*元

上述价格不包含瓶体采购,供应商须保证足够的瓶体进行周转,提供的瓶体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更正后)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要求:此次采购以单价进行采购,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单价已包含全部运输、装卸、人工等全部费用。

5、供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完成供货。如遇突发应急情况,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订购电话或传真后2小时内按时按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每次送货需提供本次的检验报告

6、服务期限:2年(更正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提供能完成本项工作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如属于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9、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10、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需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 (略) 营业执照,并提供委托协议。

供应商因不满足以上要求而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63.com,邮件命名方式:公司名称+ (略) (略) 高纯度二氧化碳采购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需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递交下 (略) 内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 (略) 页截图扫描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 (略) 页截图扫描件);

6、供应商如属于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7、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需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 (略) 营业执照,并提供委托协议。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更正后)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略) (略) 接待室( (略) 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门诊五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邮 编:*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476-*

(略) (略) 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附件.docx

(略) (略)

2024年7月16日

(略) (略) (略) 内磋商方式采购高纯度二氧化碳。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高纯度二氧化碳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限价(元)

纯度

1

高纯度二氧化碳

40L

1800

99.999%

高纯度二氧化碳

40L

650

99.9%-99.99%

年度预算:约为*元

上述价格不包含瓶体采购,供应商须保证足够的瓶体进行周转,提供的瓶体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更正后)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要求:此次采购以单价进行采购,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单价已包含全部运输、装卸、人工等全部费用。

5、供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完成供货。如遇突发应急情况,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订购电话或传真后2小时内按时按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每次送货需提供本次的检验报告

6、服务期限:2年(更正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提供能完成本项工作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如属于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9、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10、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需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 (略) 营业执照,并提供委托协议。

供应商因不满足以上要求而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63.com,邮件命名方式:公司名称+ (略) (略) 高纯度二氧化碳采购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需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递交下 (略) 内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 (略) 页截图扫描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 (略) 页截图扫描件);

6、供应商如属于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7、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二氧化碳(液化的)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需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 (略) 营业执照,并提供委托协议。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更正后)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略) (略) 接待室( (略) 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门诊五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邮 编:*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476-*

(略) (略) 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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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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