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4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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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4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第2-4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2024-07-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黔财采计【2024】063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HJSCGZX(202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2-4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综合评分表。

本项目原定于2024年07月17日14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现延期至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

原评分表为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项

名称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1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商务部分(32分)

检验及抽样设备配置

13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以下主要仪器设备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GC-MSMS)、液质联用仪(L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气相色谱仪(GC)、离子色谱仪(IC)、原子荧光光度计(AFS)、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LC-AF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光谱仪(AAS),以上设备全有的,计10分,每缺少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租赁的需提供设备原始购置发票及租赁合同)、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且容积量合计≥400L的,计1分,400L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抽样车辆≥6辆的,计2分,抽样车辆≥3辆的,计1分,3辆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检验场所

12分

为方便快捷的将采集后的样品送达承检机构,投标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关实验室资质的食品检验实验室计2分;

投标人拥有实验室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计4

分;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计3分;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计2分;低于1000平方米的不计分。

3、投标人有固定冷库的计2分;

4、投标人拥有冷库面积达300立方米以上(含300立方米)的计4分;200立方米以上(含200立方米)至300立方米的计3分;100立方米以上(含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的计2分;面积低于100立方米的不计分。

注:实验室和冷库为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实验室和冷酷为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项目团队

15分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30人计5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之一(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12人的计4分,12人以下不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之一)的计3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能同一人)。

4、拟投入本项目抽样人员≥6人计3分,6人以下不计分。

注:提供人员清单、技术职称证书、上岗证以及提供劳动合同等凭证(退休返聘的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业绩

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 (略) 州、区县类似项目业绩(食品、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相关检验检测任务)并获得“非常满意”评价的,每个合同计0.5分,计满2分为止。(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

技术部分(58分)

整体实施方案

1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本项目适用的主要检测依据②主要试验检测手段、检测流程、技术方法③检测人员的配备、岗位职责划分④检测服务重难点及针对性解决手段等),方案中检测依据清晰明确、手段流程技术方法切实可行、人员配备充足、岗位职责划分明确、重难点分析清晰、解决手段针对性强,内容详尽完整的计1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技术管理方案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技术管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检测技术管理措施②检测设备配备③数据录入及分析、 (略) 系统退修、检测结果分析运用、异议及复检应对措施等),方案中技术管理措施详细针对性强、检测设备配备及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服务质量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检测过程的操作②检测结果的复核、确认③检测报告出具的流程等),检测过程的操作规范、检测结果有详尽清晰的复核确认流程、报告出具流程清晰、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工作进度保障

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进度保障措施②响应时间③应急方案等),工期保障措施针对性强易操作、响应时间优于采购需求、应急方案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检验能力

12分

1、投标人通过2023年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畜禽产品),评价为3项合格的,计6分;评价为2项合格的,计4分;评价为1项合格的,计2分。

2、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通过省级等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并涵盖重金属、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以上6类的,每一类计1分,计满6分为止(同一类多次通过不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项

名称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1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商务部分(32分)

检验及抽样设备配置

8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以下主要仪器设备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GC-MSMS)、液质联用仪(L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气相色谱仪(GC)、离子色谱仪(IC)、原子荧光光度计(AFS)、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LC-AF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光谱仪(AAS),以上设备全有的,计5分,每缺少一种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租赁的需提供设备原始购置发票及租赁合同)、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且容积量合计≥400L的,计1分,400L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抽样车辆≥6辆的,计2分,抽样车辆≥3辆的,计1分,3辆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检验场所

12分

为方便快捷的将采集后的样品送达承检机构,投标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关实验室资质的食品检验实验室计2分;

投标人拥有实验室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计4分;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计3分;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计2分;低于1000平方米的不计分。

3、投标人有固定冷库的计2分;

4、投标人拥有冷库面积达300立方米以上(含300立方米)的计4分;200立方米以上(含200立方米)至300立方米的计3分;100立方米以上(含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的计2分;面积低于100立方米的不计分。

注:实验室和冷库为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实验室和冷酷为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项目团队

10分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30人计4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之一(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12人的计3分,12人以下不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之一)的计2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能同一人)。

4、拟投入本项目抽样人员≥6人计1分,6人以下不计分。

注:提供人员清单、技术职称证书、上岗证以及提供劳动合同等凭证(退休返聘的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业绩

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 (略) 州、区县类似项目业绩(食品、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相关检验检测任务)并获得“非常满意”评价的,每个合同计0.5分,计满2分为止。(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

技术部分(58分)

整体实施方案

1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本项目适用的主要检测依据②主要试验检测手段、检测流程、技术方法③检测人员的配备、岗位职责划分④检测服务重难点及针对性解决手段等),方案中检测依据清晰明确、手段流程技术方法切实可行、人员配备充足、岗位职责划分明确、重难点分析清晰、解决手段针对性强,内容详尽完整的计1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技术管理方案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技术管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检测技术管理措施②检测设备配备③数据录入及分析、 (略) 系统退修、检测结果分析运用、异议及复检应对措施等),方案中技术管理措施详细针对性强、检测设备配备及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服务质量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检测过程的操作②检测结果的复核、确认③检测报告出具的流程等),检测过程的操作规范、检测结果有详尽清晰的复核确认流程、报告出具流程清晰、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工作进度保障

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进度保障措施②响应时间③应急方案等),工期保障措施针对性强易操作、响应时间优于采购需求、应急方案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检验能力

12分

1、投标人通过2023年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畜禽产品),评价为3项合格的,计6分;评价为2项合格的,计4分;评价为1项合格的,计2分。

2、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通过省级等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并涵盖重金属、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以上6类的,每一类计1分,计满6分为止(同一类多次通过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联 系 人:舒峰

(3)电 话:*

(4)地 址: (略) 黔城镇雪峰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 (略) 黔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人:田先生

(4)邮 编:*

(5)电 话: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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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4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2024-07-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黔财采计【2024】063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HJSCGZX(202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2-4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综合评分表。

本项目原定于2024年07月17日14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现延期至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

原评分表为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项

名称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1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商务部分(32分)

检验及抽样设备配置

13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以下主要仪器设备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GC-MSMS)、液质联用仪(L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气相色谱仪(GC)、离子色谱仪(IC)、原子荧光光度计(AFS)、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LC-AF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光谱仪(AAS),以上设备全有的,计10分,每缺少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租赁的需提供设备原始购置发票及租赁合同)、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且容积量合计≥400L的,计1分,400L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抽样车辆≥6辆的,计2分,抽样车辆≥3辆的,计1分,3辆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检验场所

12分

为方便快捷的将采集后的样品送达承检机构,投标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关实验室资质的食品检验实验室计2分;

投标人拥有实验室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计4

分;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计3分;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计2分;低于1000平方米的不计分。

3、投标人有固定冷库的计2分;

4、投标人拥有冷库面积达300立方米以上(含300立方米)的计4分;200立方米以上(含200立方米)至300立方米的计3分;100立方米以上(含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的计2分;面积低于100立方米的不计分。

注:实验室和冷库为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实验室和冷酷为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项目团队

15分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30人计5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之一(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12人的计4分,12人以下不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之一)的计3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能同一人)。

4、拟投入本项目抽样人员≥6人计3分,6人以下不计分。

注:提供人员清单、技术职称证书、上岗证以及提供劳动合同等凭证(退休返聘的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业绩

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 (略) 州、区县类似项目业绩(食品、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相关检验检测任务)并获得“非常满意”评价的,每个合同计0.5分,计满2分为止。(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

技术部分(58分)

整体实施方案

1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本项目适用的主要检测依据②主要试验检测手段、检测流程、技术方法③检测人员的配备、岗位职责划分④检测服务重难点及针对性解决手段等),方案中检测依据清晰明确、手段流程技术方法切实可行、人员配备充足、岗位职责划分明确、重难点分析清晰、解决手段针对性强,内容详尽完整的计1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技术管理方案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技术管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检测技术管理措施②检测设备配备③数据录入及分析、 (略) 系统退修、检测结果分析运用、异议及复检应对措施等),方案中技术管理措施详细针对性强、检测设备配备及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服务质量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检测过程的操作②检测结果的复核、确认③检测报告出具的流程等),检测过程的操作规范、检测结果有详尽清晰的复核确认流程、报告出具流程清晰、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工作进度保障

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进度保障措施②响应时间③应急方案等),工期保障措施针对性强易操作、响应时间优于采购需求、应急方案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检验能力

12分

1、投标人通过2023年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畜禽产品),评价为3项合格的,计6分;评价为2项合格的,计4分;评价为1项合格的,计2分。

2、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通过省级等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并涵盖重金属、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以上6类的,每一类计1分,计满6分为止(同一类多次通过不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项

名称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1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商务部分(32分)

检验及抽样设备配置

8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以下主要仪器设备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GC-MSMS)、液质联用仪(L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气相色谱仪(GC)、离子色谱仪(IC)、原子荧光光度计(AFS)、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LC-AF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光谱仪(AAS),以上设备全有的,计5分,每缺少一种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租赁的需提供设备原始购置发票及租赁合同)、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且容积量合计≥400L的,计1分,400L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抽样车辆≥6辆的,计2分,抽样车辆≥3辆的,计1分,3辆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以及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检验场所

12分

为方便快捷的将采集后的样品送达承检机构,投标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关实验室资质的食品检验实验室计2分;

投标人拥有实验室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计4分;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计3分;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计2分;低于1000平方米的不计分。

3、投标人有固定冷库的计2分;

4、投标人拥有冷库面积达300立方米以上(含300立方米)的计4分;200立方米以上(含200立方米)至300立方米的计3分;100立方米以上(含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的计2分;面积低于100立方米的不计分。

注:实验室和冷库为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实验室和冷酷为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项目团队

10分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30人计4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之一(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12人的计3分,12人以下不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食品及相关专业、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化学、农业、生物、精密仪器、化妆品、保健品等之一)的计2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能同一人)。

4、拟投入本项目抽样人员≥6人计1分,6人以下不计分。

注:提供人员清单、技术职称证书、上岗证以及提供劳动合同等凭证(退休返聘的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业绩

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 (略) 州、区县类似项目业绩(食品、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相关检验检测任务)并获得“非常满意”评价的,每个合同计0.5分,计满2分为止。(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

技术部分(58分)

整体实施方案

1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本项目适用的主要检测依据②主要试验检测手段、检测流程、技术方法③检测人员的配备、岗位职责划分④检测服务重难点及针对性解决手段等),方案中检测依据清晰明确、手段流程技术方法切实可行、人员配备充足、岗位职责划分明确、重难点分析清晰、解决手段针对性强,内容详尽完整的计1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技术管理方案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技术管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检测技术管理措施②检测设备配备③数据录入及分析、 (略) 系统退修、检测结果分析运用、异议及复检应对措施等),方案中技术管理措施详细针对性强、检测设备配备及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服务质量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检测过程的操作②检测结果的复核、确认③检测报告出具的流程等),检测过程的操作规范、检测结果有详尽清晰的复核确认流程、报告出具流程清晰、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工作进度保障

6分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含但不仅限①进度保障措施②响应时间③应急方案等),工期保障措施针对性强易操作、响应时间优于采购需求、应急方案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处缺漏项、不清晰、前后逻辑不一致、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检验能力

12分

1、投标人通过2023年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畜禽产品),评价为3项合格的,计6分;评价为2项合格的,计4分;评价为1项合格的,计2分。

2、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通过省级等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并涵盖重金属、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以上6类的,每一类计1分,计满6分为止(同一类多次通过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联 系 人:舒峰

(3)电 话:*

(4)地 址: (略) 黔城镇雪峰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 (略) 黔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人:田先生

(4)邮 编:*

(5)电 话: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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