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鄠邑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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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鄠邑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鄠邑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户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9: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龙瑾阳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鄠邑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知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鄠邑区-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鄠邑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工程量清单更正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8 14:30:00,更正为:2024-07-24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18 14:30:00,更正为:2024-07-24 14:30:00。

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2、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鄠邑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知含 (略)

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瑾阳

电话:029-*

知含 (略)

2024年07月1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鄠邑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户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9: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龙瑾阳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鄠邑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知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鄠邑区-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鄠邑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工程量清单更正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8 14:30:00,更正为:2024-07-24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18 14:30:00,更正为:2024-07-24 14:30:00。

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2、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鄠邑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知含 (略)

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瑾阳

电话:029-*

知含 (略)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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