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片区104国道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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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片区104国道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江南片区104国道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2024-07-17

    江南片区104国道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5001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的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招标人,免缴承诺函按照哪个格式来填写。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第1点。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修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连江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日期: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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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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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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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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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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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江南片区104国道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2024-07-17

    江南片区104国道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5001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的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招标人,免缴承诺函按照哪个格式来填写。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第1点。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修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连江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日期: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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