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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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盐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5: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永杰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永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RHHH-G2024-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一、招标文件第3页、17页、18页质保期更正为≥2年。

更正二、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20日内全部货物送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更正为:双方合同签订并确认最终方案后120日内全部货物送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

更正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4年8月5日15时(北京时间)。

更正四、取消图纸中充电功能,另附设计变更。

更正五、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原评审标准

现更正为评审标准

2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20分)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功能技术参数等的得20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其他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功能技术要求等,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承诺,所有对标注“▲”内容的响应分别提供一份11层轿车型和9层SUV型型式试验报告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偏离表中标明所在页码;投标人及制造厂家等关联方自行撰写出具的无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项)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功能技术参数等的得20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其他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功能技术要求等,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承诺,所有对标注“▲”内容的响应分别提供一份11层轿车型和一份9层SUV型型式试验报告材料(或一份型式试验报告同时含11层轿车型和一份9层SUV型也予以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偏离表中标明所在页码;投标人及制造厂家等关联方自行撰写出具的无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项)

3

企业实力

(12分)

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4分。

注:以上需提供官方 (略) 站链接和截图(或公示文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备企业级“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1分;

(略) 级( (略) )“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1.5分;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2分。

以上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4分。

注:以上需提供官方 (略) 站链接和截图(或公示文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承担过省级或以上关于立体车库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得4分。

注:提供项目任务书和验收结题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或生产厂商)承担过省级或以上关于立体车库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或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参加编制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的得1分;

注:(1)关于立体车库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供项目任务书和验收结题证明;

(2)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3)参加编制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不可累计得分,最高得分1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焊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获得一项认证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不调整

4

噪音控制及安全技术保障

(7分)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噪音控制:

(1)设备噪音≤55分贝,得2分;

(2)设备噪音在55--65(含)分贝之间,得1分;

(3)设备噪音﹥65分贝,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噪音检测报告》(报告须体现出垂直循环类设备)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不调整

所投设备的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采用电磁技术的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5分):所投设备需具备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进行演示,格式包括不限于:如视频文件(演示内容类似本项目即可)或现场模型演示等,演示时长总计不超过10 分钟。

评委根据投标人演示内容:是否满足项目需求、先进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满足项目需求、先进性、可实施性强得4.1-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较先进性、基本可行性得3.1-4分;演示内容先进性较差得2.1-3分。未提供不得分。记分单位0.1分。

7

产品保险

(3分)

(略) 参加投保且保险产品涵盖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

①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万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3分;

②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2分。

③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1分。

注:1、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责任险保单生效日期须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之前且保单有效期为期1年。

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责任险保单文件复印件(保单所保的商品必须包含立体车库-垂直循环式PCX),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略) 参加投保且保险产品涵盖机械式停车设备的:

①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万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3分;

②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2分。

③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1分。

注:1、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责任险保单生效日期须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之前且保单有效期为期1年。

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责任险保单文件复印件(保单所保的产品须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8

业绩

(10分)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0分(必须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至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内容主体)。(必须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至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内容主体)。

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必须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至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内容主体)。

9

承诺质保期

新增:承诺质保期超过2年,在2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加3分。

更正六、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1、停车设备类型:11层20车位轿车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6组(必须提供具有11层或以上PCX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层16车位SUV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6组。

2、适停车辆尺寸:▲轿车型:长*宽*高≥5300mm*2000mm*1550mm;

▲SUV型:长*宽*高≥5300mm*2100mm*2000mm

3、适停车辆重量:▲轿车型≥1800Kg;▲SUV型 ≥2300Kg

4、▲电机功率 ≥22KW

5、运行控制方式:PLC电脑可编程序自动控制+变频调数控制

6、▲运行速度设计值≥7.6m/min

7、▲单车最大进出车最长时间≤160s

8、▲设备运行噪声≤65dB

9、入库方式:前进入库,倒车出库。

10、操作界面:液晶显示大屏,支持人脸识别、车牌识别、刷卡及按键存取车

11、整机设计寿命 ≥30年

12、电源:AC380V±10%, 50HZ 三相五线制

13、载车板采用厚度不低于3mm的Q235花纹钢板整体成型。

14、线缆处理:设备所有电缆线须采取保护措施,不允许外漏。

15、电气及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需采用PLC可编程控制器。

16、循环系统:驱动主电机采用配置有刹车装置的减速电机。

17、紧急停止开关:操作盘上设有急停按钮,当遭遇特殊紧急状况时,按下按钮,所有机械即刻动作停止,同时在状况未解除前,停车设备不会启动。手动恢复后,停车设备才会启动运行。

18、越位限制装置:设备入口及后端处安装光电开关,当车辆超出正确存放位置时,设备不会启动,以确保进入中的人、车安全。

19、设置阻车装置:限制车辆停放位置,以免造成运行时碰触设备,可防止车辆滑动情形。

20、防人、车误闯入光电检测装置:设备运转时在人车误入时发出声、光报警,并紧急停止设备运转,保证运转时人车安全。

21、警示灯及警示蜂鸣,设置运转信号显示:当停车设备运转时,既启动红色旋转警示灯及电子蜂鸣器、警告使用者、行人及来车注意。

22、缺相、错相、欠压保护装置: (略) 在缺相、错相或电压超出正常电压10%时切 (略) 电源,以免损坏各电气部件。

23、电力过载保护装置:当驱动电机的使用超过负荷时,过载保护装置启动,电源立刻切断,保护主机不至受损及车台上车辆的安全。

24、断电制动装置:在运行状态中突然断电,断电保护装置作用,立即把运行中的主电机锁止,保护车台上车辆的安全。

25、防触电措施:设置三级电力漏电保护装置,防止漏电,触电造成的人身伤害。

26、设备防碰撞装置:在设备出入口位置增加防碰撞橡胶块,避免因车辆操作不当对设备产生破坏。

27、警示标语及操作说明:机械停车区适合位置设置操作说明牌、注意事项牌、最大容车尺寸告示牌、倒车或前进入库标示牌,及公司电话、24小时服务电话等。

28、快速自动安全门,具有防夹功能。

29、车门智能安全防护系统:载车板上设置有车门智能安全防护系统,防止存取车时对车门的严重损害事故发生。

30、高位稳定装置:立体车库设备装配有高位稳定装置,具有防风、防摆、防脱轨作用,解决因强风对顶部载车机构产生的冲击性伤害,满足防台风的安全使用需要。

31、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载车板应具有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实现载车机构定位准确,使泊车位降低晃动浮动、避免发生碰撞,避免驾驶员出入库时因载车板摆动而产生的安全隐患。投标人根据自有防摆控制系统做详细技术描述。

二、技术服务要求

2.1 卖方应提供对机房及电源的要求。

2.2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

2.3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套中文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安装维修手册、操作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等)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4 根据该设备特点及技术要求卖方应对买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5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保修期≥2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必须由原厂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 (略) 未来的正常使用。

2.6 制造商在国内设有正规维修站,提供维修资料。零配件应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提供主要零配件的优惠价。维修响应:接到维修通知后保证2小时响应,专职的技术服务人员到场时间小于24小时,零配件供应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维修时必须有备用品。并允诺做不到的赔偿条件。

2.7 卖方应填报常用耗材及主要易损件的成交价。

2.8中标人确保本工程履约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法、图纸、技术、材料、设备等,均系通过合法来源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等)授权,近三年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因中标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而导致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或发生直接及间接损失的,均无条件由中标人承担。

2.9为确保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兼容性,中标人在拟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减速电机、传动链条、PLC控制器、变频器、摄像头及钢材等)前,需将其品牌及主要技术参数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同时对关键设备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只有在考察结果确认后方可采购安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计量(即不认可该部分的工作量和费用),同时对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材料设备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若中标人未遵循上述采购流程而擅自采购安装,中标人将面临设备造价2倍的罚款,该罚款在同期应付工程款中扣减。

2.10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工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

更正七:

十、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偏差内容及说明

技术支持资料对应页码

1

.....

31

注: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须逐条应答。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4、中标人合同签订后,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约定,视为投标文件虚假,所到产品无条件退货,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不予退还,并向招标主管部门上报不诚信行为(同时上报中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

更正八:合同条款修改

第四条 验收与安装

1、需要安装的设备,由*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正常运行后由*方会同*方的采购、设备及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共同组织验收。不需安装的设备由*方组织验收。

2、*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投标文件虚假,所到产品无条件退货并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不予退还,并向招标主管部门上报不诚信行为(同时上报中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

更正日期:

2024-07-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业务经办):陈先生

联系方式:05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变更0713(2).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盐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5: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永杰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永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RHHH-G2024-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一、招标文件第3页、17页、18页质保期更正为≥2年。

更正二、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20日内全部货物送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更正为:双方合同签订并确认最终方案后120日内全部货物送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

更正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4年8月5日15时(北京时间)。

更正四、取消图纸中充电功能,另附设计变更。

更正五、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原评审标准

现更正为评审标准

2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20分)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功能技术参数等的得20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其他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功能技术要求等,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承诺,所有对标注“▲”内容的响应分别提供一份11层轿车型和9层SUV型型式试验报告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偏离表中标明所在页码;投标人及制造厂家等关联方自行撰写出具的无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项)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功能技术参数等的得20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其他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功能技术要求等,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承诺,所有对标注“▲”内容的响应分别提供一份11层轿车型和一份9层SUV型型式试验报告材料(或一份型式试验报告同时含11层轿车型和一份9层SUV型也予以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偏离表中标明所在页码;投标人及制造厂家等关联方自行撰写出具的无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项)

3

企业实力

(12分)

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4分。

注:以上需提供官方 (略) 站链接和截图(或公示文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备企业级“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1分;

(略) 级( (略) )“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1.5分;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智能立体 (略) (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项得2分。

以上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4分。

注:以上需提供官方 (略) 站链接和截图(或公示文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承担过省级或以上关于立体车库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得4分。

注:提供项目任务书和验收结题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或生产厂商)承担过省级或以上关于立体车库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或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参加编制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的得1分;

注:(1)关于立体车库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供项目任务书和验收结题证明;

(2)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3)参加编制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标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不可累计得分,最高得分1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焊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获得一项认证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不调整

4

噪音控制及安全技术保障

(7分)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噪音控制:

(1)设备噪音≤55分贝,得2分;

(2)设备噪音在55--65(含)分贝之间,得1分;

(3)设备噪音﹥65分贝,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噪音检测报告》(报告须体现出垂直循环类设备)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不调整

所投设备的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采用电磁技术的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5分):所投设备需具备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进行演示,格式包括不限于:如视频文件(演示内容类似本项目即可)或现场模型演示等,演示时长总计不超过10 分钟。

评委根据投标人演示内容:是否满足项目需求、先进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满足项目需求、先进性、可实施性强得4.1-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较先进性、基本可行性得3.1-4分;演示内容先进性较差得2.1-3分。未提供不得分。记分单位0.1分。

7

产品保险

(3分)

(略) 参加投保且保险产品涵盖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

①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万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3分;

②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2分。

③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1分。

注:1、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责任险保单生效日期须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之前且保单有效期为期1年。

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责任险保单文件复印件(保单所保的商品必须包含立体车库-垂直循环式PCX),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略) 参加投保且保险产品涵盖机械式停车设备的:

①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万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3分;

②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2分。

③保险累计赔付额度≥人民币*万元,且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人民币*元的,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元的得1分。

注:1、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责任险保单生效日期须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之前且保单有效期为期1年。

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责任险保单文件复印件(保单所保的产品须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8

业绩

(10分)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0分(必须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至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内容主体)。(必须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至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内容主体)。

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必须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至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内容主体)。

9

承诺质保期

新增:承诺质保期超过2年,在2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加3分。

更正六、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1、停车设备类型:11层20车位轿车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6组(必须提供具有11层或以上PCX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层16车位SUV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6组。

2、适停车辆尺寸:▲轿车型:长*宽*高≥5300mm*2000mm*1550mm;

▲SUV型:长*宽*高≥5300mm*2100mm*2000mm

3、适停车辆重量:▲轿车型≥1800Kg;▲SUV型 ≥2300Kg

4、▲电机功率 ≥22KW

5、运行控制方式:PLC电脑可编程序自动控制+变频调数控制

6、▲运行速度设计值≥7.6m/min

7、▲单车最大进出车最长时间≤160s

8、▲设备运行噪声≤65dB

9、入库方式:前进入库,倒车出库。

10、操作界面:液晶显示大屏,支持人脸识别、车牌识别、刷卡及按键存取车

11、整机设计寿命 ≥30年

12、电源:AC380V±10%, 50HZ 三相五线制

13、载车板采用厚度不低于3mm的Q235花纹钢板整体成型。

14、线缆处理:设备所有电缆线须采取保护措施,不允许外漏。

15、电气及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需采用PLC可编程控制器。

16、循环系统:驱动主电机采用配置有刹车装置的减速电机。

17、紧急停止开关:操作盘上设有急停按钮,当遭遇特殊紧急状况时,按下按钮,所有机械即刻动作停止,同时在状况未解除前,停车设备不会启动。手动恢复后,停车设备才会启动运行。

18、越位限制装置:设备入口及后端处安装光电开关,当车辆超出正确存放位置时,设备不会启动,以确保进入中的人、车安全。

19、设置阻车装置:限制车辆停放位置,以免造成运行时碰触设备,可防止车辆滑动情形。

20、防人、车误闯入光电检测装置:设备运转时在人车误入时发出声、光报警,并紧急停止设备运转,保证运转时人车安全。

21、警示灯及警示蜂鸣,设置运转信号显示:当停车设备运转时,既启动红色旋转警示灯及电子蜂鸣器、警告使用者、行人及来车注意。

22、缺相、错相、欠压保护装置: (略) 在缺相、错相或电压超出正常电压10%时切 (略) 电源,以免损坏各电气部件。

23、电力过载保护装置:当驱动电机的使用超过负荷时,过载保护装置启动,电源立刻切断,保护主机不至受损及车台上车辆的安全。

24、断电制动装置:在运行状态中突然断电,断电保护装置作用,立即把运行中的主电机锁止,保护车台上车辆的安全。

25、防触电措施:设置三级电力漏电保护装置,防止漏电,触电造成的人身伤害。

26、设备防碰撞装置:在设备出入口位置增加防碰撞橡胶块,避免因车辆操作不当对设备产生破坏。

27、警示标语及操作说明:机械停车区适合位置设置操作说明牌、注意事项牌、最大容车尺寸告示牌、倒车或前进入库标示牌,及公司电话、24小时服务电话等。

28、快速自动安全门,具有防夹功能。

29、车门智能安全防护系统:载车板上设置有车门智能安全防护系统,防止存取车时对车门的严重损害事故发生。

30、高位稳定装置:立体车库设备装配有高位稳定装置,具有防风、防摆、防脱轨作用,解决因强风对顶部载车机构产生的冲击性伤害,满足防台风的安全使用需要。

31、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载车板应具有全自动防摆控制系统,实现载车机构定位准确,使泊车位降低晃动浮动、避免发生碰撞,避免驾驶员出入库时因载车板摆动而产生的安全隐患。投标人根据自有防摆控制系统做详细技术描述。

二、技术服务要求

2.1 卖方应提供对机房及电源的要求。

2.2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

2.3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套中文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安装维修手册、操作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等)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4 根据该设备特点及技术要求卖方应对买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5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保修期≥2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必须由原厂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 (略) 未来的正常使用。

2.6 制造商在国内设有正规维修站,提供维修资料。零配件应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提供主要零配件的优惠价。维修响应:接到维修通知后保证2小时响应,专职的技术服务人员到场时间小于24小时,零配件供应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维修时必须有备用品。并允诺做不到的赔偿条件。

2.7 卖方应填报常用耗材及主要易损件的成交价。

2.8中标人确保本工程履约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法、图纸、技术、材料、设备等,均系通过合法来源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等)授权,近三年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因中标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而导致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或发生直接及间接损失的,均无条件由中标人承担。

2.9为确保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兼容性,中标人在拟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减速电机、传动链条、PLC控制器、变频器、摄像头及钢材等)前,需将其品牌及主要技术参数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同时对关键设备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只有在考察结果确认后方可采购安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计量(即不认可该部分的工作量和费用),同时对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材料设备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若中标人未遵循上述采购流程而擅自采购安装,中标人将面临设备造价2倍的罚款,该罚款在同期应付工程款中扣减。

2.10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工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

更正七:

十、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偏差内容及说明

技术支持资料对应页码

1

.....

31

注: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须逐条应答。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4、中标人合同签订后,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约定,视为投标文件虚假,所到产品无条件退货,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不予退还,并向招标主管部门上报不诚信行为(同时上报中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

更正八:合同条款修改

第四条 验收与安装

1、需要安装的设备,由*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正常运行后由*方会同*方的采购、设备及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共同组织验收。不需安装的设备由*方组织验收。

2、*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投标文件虚假,所到产品无条件退货并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不予退还,并向招标主管部门上报不诚信行为(同时上报中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

更正日期:

2024-07-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业务经办):陈先生

联系方式:05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变更07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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