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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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次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2024FS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泉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内容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29页第2条地砖铺设;事实依据:由于各种砖的材质不同,面积不同,导致价格区间较大,该要求过于模糊,难以估算价格。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2条地砖铺设“规格:300mm*300mm;吸水率:≤0.5%,面积: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现更正为“规格:300mm*300mm;材质:釉面砖,做防滑处理;吸水率:≤0.5%,面积: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  内容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29页第4条橡胶坡道;事实依据:文件中未说明采用的是新国标还是老国标标准,中间差距过大,无法正确估算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4条橡胶坡道“1.尺寸(以下6种可选,尺寸可定制):900*150*20mm,900*150*25mm,900*200*30mm,900*200*35mm,900*200*40mm,900*250*44mm;2.材质:实心橡胶;3.适用于有高低差处,便于轮椅或腿脚不便老人通行。”现更正为“1.尺寸(以下6种可选,尺寸可定制):900*150*20mm,900*150*25mm,900*200*30mm,900*200*35mm,900*200*40mm,900*250*44mm;2.材质:实心橡胶;3.适用于有高低差处,便于轮椅或腿脚不便老人通行;4.橡胶坡道符合现行国标标准。”  内容三: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 (略) 改造;事实依据:文件中并未说明水管的尺寸、大小、规格,不同的产品中价格变化明显,无法估算价格。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 (略) 改造“1.材质:采用PPR热熔管,具有节能节材、环保、轻质高强、耐腐蚀,含弯头、闷盖;2.说明:方便老年人或残疾人用水;3.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现更正为“1.材质:采用PPR热熔管,具有节能节材、环保、轻质高强、耐腐蚀,含弯头、闷盖;2.说明:方便老年人或残疾人用水;3.管道直径:20mm(±2mm)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内容四: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30页第12条卫生间推拉门、第31页第13条门体改造;事实依据:文件中对于门体要求模糊,未说明门板厚度,是否空心,其中价格相差较大,难以估算实际价格。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2条卫生间推拉门“1.参考尺寸:高1.75米、宽0.65米,高1.9米、宽75厘米,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铝材;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通行。”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高2.6米、宽0.9米,(±10%)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2.材质:铝材实心;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通行;4.参考厚度:15mm(±2mm)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3条门体改造“1.参考尺寸:高1.9米、宽90厘米,高1.9米、宽75厘米,高2.6米、宽90厘米,高195厘米、宽95厘米,2.15米、宽95厘米,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铝合金或木质;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卫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老人轮椅通行。”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高1.8米、宽1.2米,(±10%)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2.材质:铝合金或木质(实心);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卫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老人轮椅通行;4.参考厚度:15mm(±2mm)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内容五: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14条墙体开门;事实依据:文件中未说明门洞大小,楼层数等信息。其中造价差距过大,无法正常测算价格,难以正常报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楼层位置:一楼;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4条墙体开门“1.根据要求,在无承重的墙体打洞,开一扇符合标准的门;2.参考尺寸:门体尺寸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现更正为“1.根据要求,在无承重的墙体打洞,开一扇符合标准的门;2.参考尺寸:高1.8米、宽1.2米,(±10%)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内容六: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15条安装窗户;事实依据:文件中未说明窗户尺寸,楼层等重要信息,其中造价差距过大,无法正常测算价格,难以正常报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楼层位置:一楼;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5条安装窗户“1.尺寸: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玻璃;3.说明:材料+五金,窗户更换或改装。”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宽1米、高1.2米(±10%)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玻璃;3.说明:材料+五金,窗户更换或改装。”  内容七: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17条1.5米木床;事实依据:由于橡木与橡胶木价格相差比较明显,两者材料并不对等,无法判断是否需要根据家庭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木料使造价偏高。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7条1.5米木床“1.参考尺寸:1500*1900(mm)(±10mm);2.材质:橡胶木或橡木;3.家具结构:框架结构,配备床垫。”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1500*1900(mm)(±10mm);2.材质:橡木;3.家具结构:框架结构,配备床垫。”  内容八: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中第32页第22条蹲便器改坐便器;事实依据:文件中对座便器未说明座便器尺寸,未说明品牌,价格差距非常明显,造成无法正常测算价格,难以正常报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指定特定的品牌,供应商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需求即可;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22条蹲便器改坐便器“1.拆除原有蹲便器,并清理建筑垃圾;2.水路改造至合适位置;3.地面粉平,安装新坐便器。”现更正为“1.拆除原有蹲便器,并清理建筑垃圾;2.水路改造至合适位置;3.地面粉平,安装新坐便器;4.材质;陶瓷;5.尺寸:700mm*350mm*390mm(±10%)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内容九: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中第35页第34条U型落地扶手、第35条L型扶手;事实依据:由于扶手本身就是用作于室外环境,国家并未要求抗菌需求,添加抗菌要求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行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项目所需的U型落地扶手、L型扶手是作用于室内环境,帮助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的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因此要求抗菌需求。  内容十: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中第51页业绩及履约反馈中业绩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招标文件不合理参数及相关规定内容不符合国家招标投标法中条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是类似业绩,并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内容十一: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中第54页价格分(20分);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价格分数占比20%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磋商文件中价格分数占比要求;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答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临泉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服务内容:为临泉县境内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本项目价格分数占比为20%,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内容十二: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项目概况中“2024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内容十三: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中“时间:2024年7月3日至15日9点00分”  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  内容十四:、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中“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点00分”  现更正为:“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  内容十五: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五、开启中“时间:2024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开标二室( (略) 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泉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略) 临泉 (略) 1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临泉县城南街道办事 (略) 西侧阳光时代城4号C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郁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2024FS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泉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内容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29页第2条地砖铺设;事实依据:由于各种砖的材质不同,面积不同,导致价格区间较大,该要求过于模糊,难以估算价格。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2条地砖铺设“规格:300mm*300mm;吸水率:≤0.5%,面积: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现更正为“规格:300mm*300mm;材质:釉面砖,做防滑处理;吸水率:≤0.5%,面积: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  内容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29页第4条橡胶坡道;事实依据:文件中未说明采用的是新国标还是老国标标准,中间差距过大,无法正确估算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4条橡胶坡道“1.尺寸(以下6种可选,尺寸可定制):900*150*20mm,900*150*25mm,900*200*30mm,900*200*35mm,900*200*40mm,900*250*44mm;2.材质:实心橡胶;3.适用于有高低差处,便于轮椅或腿脚不便老人通行。”现更正为“1.尺寸(以下6种可选,尺寸可定制):900*150*20mm,900*150*25mm,900*200*30mm,900*200*35mm,900*200*40mm,900*250*44mm;2.材质:实心橡胶;3.适用于有高低差处,便于轮椅或腿脚不便老人通行;4.橡胶坡道符合现行国标标准。”  内容三: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 (略) 改造;事实依据:文件中并未说明水管的尺寸、大小、规格,不同的产品中价格变化明显,无法估算价格。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 (略) 改造“1.材质:采用PPR热熔管,具有节能节材、环保、轻质高强、耐腐蚀,含弯头、闷盖;2.说明:方便老年人或残疾人用水;3.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现更正为“1.材质:采用PPR热熔管,具有节能节材、环保、轻质高强、耐腐蚀,含弯头、闷盖;2.说明:方便老年人或残疾人用水;3.管道直径:20mm(±2mm)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内容四: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30页第12条卫生间推拉门、第31页第13条门体改造;事实依据:文件中对于门体要求模糊,未说明门板厚度,是否空心,其中价格相差较大,难以估算实际价格。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2条卫生间推拉门“1.参考尺寸:高1.75米、宽0.65米,高1.9米、宽75厘米,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铝材;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通行。”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高2.6米、宽0.9米,(±10%)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2.材质:铝材实心;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通行;4.参考厚度:15mm(±2mm)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3条门体改造“1.参考尺寸:高1.9米、宽90厘米,高1.9米、宽75厘米,高2.6米、宽90厘米,高195厘米、宽95厘米,2.15米、宽95厘米,以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铝合金或木质;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卫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老人轮椅通行。”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高1.8米、宽1.2米,(±10%)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2.材质:铝合金或木质(实心);3.说明:材料+五金(门吸、门铰链、下压式门锁等)卫门更换或改装,取消门槛,地面找平,方便老人轮椅通行;4.参考厚度:15mm(±2mm)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内容五: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14条墙体开门;事实依据:文件中未说明门洞大小,楼层数等信息。其中造价差距过大,无法正常测算价格,难以正常报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楼层位置:一楼;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4条墙体开门“1.根据要求,在无承重的墙体打洞,开一扇符合标准的门;2.参考尺寸:门体尺寸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现更正为“1.根据要求,在无承重的墙体打洞,开一扇符合标准的门;2.参考尺寸:高1.8米、宽1.2米,(±10%)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内容六: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15条安装窗户;事实依据:文件中未说明窗户尺寸,楼层等重要信息,其中造价差距过大,无法正常测算价格,难以正常报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楼层位置:一楼;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5条安装窗户“1.尺寸: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玻璃;3.说明:材料+五金,窗户更换或改装。”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宽1米、高1.2米(±10%)实际现场测量定制为准;2.材质:玻璃;3.说明:材料+五金,窗户更换或改装。”  内容七: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17条1.5米木床;事实依据:由于橡木与橡胶木价格相差比较明显,两者材料并不对等,无法判断是否需要根据家庭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木料使造价偏高。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17条1.5米木床“1.参考尺寸:1500*1900(mm)(±10mm);2.材质:橡胶木或橡木;3.家具结构:框架结构,配备床垫。”现更正为“1.参考尺寸:1500*1900(mm)(±10mm);2.材质:橡木;3.家具结构:框架结构,配备床垫。”  内容八: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中第32页第22条蹲便器改坐便器;事实依据:文件中对座便器未说明座便器尺寸,未说明品牌,价格差距非常明显,造成无法正常测算价格,难以正常报价。法律依据:依招标法要求,采购物品需明确说明产品规格、材质及型号。  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指定特定的品牌,供应商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需求即可;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临泉县无障碍改造清单第22条蹲便器改坐便器“1.拆除原有蹲便器,并清理建筑垃圾;2.水路改造至合适位置;3.地面粉平,安装新坐便器。”现更正为“1.拆除原有蹲便器,并清理建筑垃圾;2.水路改造至合适位置;3.地面粉平,安装新坐便器;4.材质;陶瓷;5.尺寸:700mm*350mm*390mm(±10%)以实际情况适量调整。”  内容九: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中第35页第34条U型落地扶手、第35条L型扶手;事实依据:由于扶手本身就是用作于室外环境,国家并未要求抗菌需求,添加抗菌要求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行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项目所需的U型落地扶手、L型扶手是作用于室内环境,帮助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的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因此要求抗菌需求。  内容十: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中第51页业绩及履约反馈中业绩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招标文件不合理参数及相关规定内容不符合国家招标投标法中条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是类似业绩,并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内容十一: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中第54页价格分(20分);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价格分数占比20%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磋商文件中价格分数占比要求;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答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临泉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服务内容:为临泉县境内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本项目价格分数占比为20%,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内容十二: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项目概况中“2024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内容十三: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中“时间:2024年7月3日至15日9点00分”  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  内容十四:、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中“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点00分”  现更正为:“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  内容十五: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五、开启中“时间:2024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开标二室( (略) 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泉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略) 临泉 (略) 1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临泉县城南街道办事 (略) 西侧阳光时代城4号C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郁

电 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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