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协审服务项目的答疑及澄清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协审服务项目的答疑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有供应商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协审服务(编号:BADL*)的相关标前疑问事项,现根据采购单位意见,答疑回复及澄清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
一、招标文件第8页--项目负责人情况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副省级或以上行政区域(含相应区域内所属各区或新区或合作区或功能区等)的政府部门工程造价协助审核服务总负责人或负责人经验的,得 15%; 评审依据--第3项提供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能体现该人员为协助审核服务的总负责人或负责人; 问题1:请问此处提供担任过副省 (略) (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或功能区等)非政府部门工程造价协助审核服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或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出具的经验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问题2:提供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成果文件是否可以?
答: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问题2:
二、招标文件第10页--履约评价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明材料或履约评价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参与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或协审服务工作项目,获得过年度优秀荣誉或年度履约评价为优秀或优或最优(或其他同等且为该履约评价表中的最高评价)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33%,最高得100%。 问题:这里提供3个是99%,4个是132%,与100%都有差距,是否与认证情况一样设置为34%,总计102%较为合理。
答:
详见澄清部分说明。
问题3:
招文评标信息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副省级或以上行政区域(含相应区域内所属各区或新区或合作区或功能区等)的政府部门工程造价协助审核服务总负责人或负责人经验的,得15%;(二)评审依据:2、第3项提供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能体现该人员为协助审核服务的总负责人或负责人; 问:大部分业绩合同都会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请问提供合同文件里有项目负责人信息的业绩是否认可?
答:
认可。
问题4:
对于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要求提出: 问:多人共同参与同一业绩的项目是否可累计得分?
答:
如同一项目包含预算、结算、决算多个阶段,且主审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多个阶段的,只能认定为一项业绩,不重复计分;如同一项目包含预算、结算、决算多个阶段,主审人员、其他技术人员中不同人员共同参与其中同个项目或同个阶段的,可累计计分。
问题5:
商务部分2投标人业绩评价,具有已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或结算或决算)协助(或编制或复核)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0%,最高得100%。(如同一项目包含预算、结算、决算多个阶段,且投标人参与其中多个阶段的,不重复计分)。 请问:如提供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服务内容里有包括:预算(或结算或决算)协助(或编制或复核)服务项目经验的,可否算符合本项要求?
答:
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服务内容里有包括:预算(或结算或决算)协助(或编制或复核)服务项目经验的也认可。
澄清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10页中“履约评价”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明材料或履约评价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参与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或协审服务工作项目,获得过年度优秀荣誉或年度履约评价为优秀或优或最优(或其他同等且为该履约评价表中的最高评价)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34%,最高得100%。”
二、招标文件第11页“其他关键信息”中的“(一)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改为“商业服务业”。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更新,如未按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4年7月18日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有供应商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协审服务(编号:BADL*)的相关标前疑问事项,现根据采购单位意见,答疑回复及澄清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
一、招标文件第8页--项目负责人情况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副省级或以上行政区域(含相应区域内所属各区或新区或合作区或功能区等)的政府部门工程造价协助审核服务总负责人或负责人经验的,得 15%; 评审依据--第3项提供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能体现该人员为协助审核服务的总负责人或负责人; 问题1:请问此处提供担任过副省 (略) (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或功能区等)非政府部门工程造价协助审核服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或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出具的经验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问题2:提供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成果文件是否可以?
答: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问题2:
二、招标文件第10页--履约评价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明材料或履约评价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参与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或协审服务工作项目,获得过年度优秀荣誉或年度履约评价为优秀或优或最优(或其他同等且为该履约评价表中的最高评价)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33%,最高得100%。 问题:这里提供3个是99%,4个是132%,与100%都有差距,是否与认证情况一样设置为34%,总计102%较为合理。
答:
详见澄清部分说明。
问题3:
招文评标信息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副省级或以上行政区域(含相应区域内所属各区或新区或合作区或功能区等)的政府部门工程造价协助审核服务总负责人或负责人经验的,得15%;(二)评审依据:2、第3项提供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能体现该人员为协助审核服务的总负责人或负责人; 问:大部分业绩合同都会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请问提供合同文件里有项目负责人信息的业绩是否认可?
答:
认可。
问题4:
对于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要求提出: 问:多人共同参与同一业绩的项目是否可累计得分?
答:
如同一项目包含预算、结算、决算多个阶段,且主审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多个阶段的,只能认定为一项业绩,不重复计分;如同一项目包含预算、结算、决算多个阶段,主审人员、其他技术人员中不同人员共同参与其中同个项目或同个阶段的,可累计计分。
问题5:
商务部分2投标人业绩评价,具有已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或结算或决算)协助(或编制或复核)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0%,最高得100%。(如同一项目包含预算、结算、决算多个阶段,且投标人参与其中多个阶段的,不重复计分)。 请问:如提供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服务内容里有包括:预算(或结算或决算)协助(或编制或复核)服务项目经验的,可否算符合本项要求?
答:
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服务内容里有包括:预算(或结算或决算)协助(或编制或复核)服务项目经验的也认可。
澄清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10页中“履约评价”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明材料或履约评价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参与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或协审服务工作项目,获得过年度优秀荣誉或年度履约评价为优秀或优或最优(或其他同等且为该履约评价表中的最高评价)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34%,最高得100%。”
二、招标文件第11页“其他关键信息”中的“(一)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改为“商业服务业”。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更新,如未按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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