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角发电厂C厂2024年第二批1000吨生产用柴油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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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角发电厂C厂2024年第二批1000吨生产用柴油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沙角发电厂C厂2024年第二批1000吨生产用柴油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M*8001)

沙角发电厂C厂2024年第二批1000吨生产用柴油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07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满足要求的#0柴油的合格供货商,且具有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如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并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或其分包运输单位须具备柴油运输、装卸等配套设施能力。其中配备的油料装卸及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辆25吨或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带自卸功能油罐车运输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车辆照片),合同执行中必须使用25吨或以上车辆运送。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000吨自有或租赁油库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所供柴油源头必须是三桶油(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出品的国六柴油,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与三桶油订购合同及3000吨或以上购油发票。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至少2项已执行完成的单项合同不少于1000吨0号柴油供货业绩,且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在业绩表中明确项目执行情况。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方没有处在责令停业整顿,资产未处在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须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须提供声明函)。

1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 (略) (或广东 (略) ,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书》新增下列条款:

1、柴油到厂提供资料:

1)供油单位需提供本批次柴油近1个月第三方的检测合格报告。

2)提供本批次与三桶油的订购发票。

具体详见附件。

2、考核条款:

1)硫含量大于10ppm,小于15ppm,扣除本车次20%柴油款。

2)硫含量大于、等于15ppm,小于20ppm,扣除本车次50%柴油款。

3)硫含量大于、等于20ppm,不给予结算本车次柴油款(因油已卸入油罐,即没收本车次油)。

4)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的柴油,将视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及环境保护部门。

5)本合同供油过程中出现3车次(含3车次)化验指标超标时,将终止合同停止供油,并列入本单位黑名单,性质恶劣将上报上级部门列入集团黑名单。

具体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4年07月25日17时00分。

四、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开标时间做如下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继续有效,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略) 沙角发电厂C厂

2024年07月18日

沙角发电厂C厂2024年第二批1000吨生产用柴油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M*8001)

沙角发电厂C厂2024年第二批1000吨生产用柴油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07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满足要求的#0柴油的合格供货商,且具有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如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并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或其分包运输单位须具备柴油运输、装卸等配套设施能力。其中配备的油料装卸及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辆25吨或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带自卸功能油罐车运输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车辆照片),合同执行中必须使用25吨或以上车辆运送。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000吨自有或租赁油库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所供柴油源头必须是三桶油(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出品的国六柴油,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与三桶油订购合同及3000吨或以上购油发票。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至少2项已执行完成的单项合同不少于1000吨0号柴油供货业绩,且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在业绩表中明确项目执行情况。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方没有处在责令停业整顿,资产未处在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须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须提供声明函)。

1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 (略) (或广东 (略) ,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书》新增下列条款:

1、柴油到厂提供资料:

1)供油单位需提供本批次柴油近1个月第三方的检测合格报告。

2)提供本批次与三桶油的订购发票。

具体详见附件。

2、考核条款:

1)硫含量大于10ppm,小于15ppm,扣除本车次20%柴油款。

2)硫含量大于、等于15ppm,小于20ppm,扣除本车次50%柴油款。

3)硫含量大于、等于20ppm,不给予结算本车次柴油款(因油已卸入油罐,即没收本车次油)。

4)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的柴油,将视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及环境保护部门。

5)本合同供油过程中出现3车次(含3车次)化验指标超标时,将终止合同停止供油,并列入本单位黑名单,性质恶劣将上报上级部门列入集团黑名单。

具体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4年07月25日17时00分。

四、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开标时间做如下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继续有效,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略) 沙角发电厂C厂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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