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建设项目遴选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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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建设项目遴选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成都 (略)

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遴选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遴选文件编号:SJSG(LX)-ZH-2024-030

此内容作为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遴选申请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4年7月18日

一、补遗文件

1.遴选文件第二卷用户需求书第五条项目管理要求“5.4工期计划要求”修改为:

序号

关键节点工期

工作内容

1

2024年8月

1.启动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2.配合完成集团本部信息化建设流程清单表、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预警流程表终稿;

3.完成系统部署所需云服务器资源申请、国产操作系统安装、云服务器基础环境部署工作;

4.完成系统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档案管理、违规追责线索管理等各模块原型设计及确认工作。

2

2024年9月

1.完成违规追责线索管理模块功能开发;

2.完成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内审人才管理模块功能开发。

3

2024年10月

完成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档案管理、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模块模块功能开发,初步完成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内部审计全过程管理界面构建、模块开发。

4

2024年11月

1.完成测试财务数据采集与导入,测试财务数据查询分析效果;

2.完成系统内部审计全过程功能模块试用;

3.根据系统试用效果,完善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

5

2024年12月

1.完成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等保测评工作;

2.系统上线试运行, (略) 通道条件, (略) 建设情况配合开展通道打通工作。

2.遴选文件第二卷用户需求书第四条系统功能及集成需求“4.10.3.1模型管理”第二段“支持快速模型和SQL模型两种方式进行审计分析模型的创建”修改为“支持快速模型和SQL模型两种方式进行审计分析模型的创建,并在项目建设期间根据遴选人需求预置SQL语句”。

3.遴选文件第六章遴选申请文件格式第三条授权委托书附(2)修改为“遴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

二、澄清文件

1.资格条件,“人员资格: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中级以上(如:高级)。

回复:可以。

2.注:(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是指以本次遴选申请人为合同主体所签订的项目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遴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的建设范围在本遴选公告 4.1 项所述范围内)”上述业绩要求范围是否包含审计系统项目及其他信息化项目。

回复:包含,审计信息化系统项目或其他类型信息化系统项目均可。

3.遴选文件第二章遴选申请人须知 二、资格条件 2.1业绩要求 注(1):(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是指以本次遴选申请人为合同主体所签订的项目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遴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的建设范围在本遴选公告 4.1 项所述范围内)”。其中,关于“遴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的建设范围在本遴选公告 4.1 项所述范围内”的表述不够清晰,遴选公告4.1要求的遴选范围包括“成都 (略) 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开发与配套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整改及备案,系统维保与系统操作培训。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用户需求书。”,此范围包括的信息系统开发、操作系统销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及整改备案服务、系统运维及培训服务等多个方向,此要求对于遴选申请人的业绩要求过于广泛,建议删除表述。遴选申请人提供业绩足以证明其能够完成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即可。

回复:见澄清文件第2条。

4.遴选文件第二章遴选申请人须知 二、资格条件 2.1业绩要求 注(1):(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是指以本次遴选申请人为合同主体所签订的项目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其中,关于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的证明文件要求,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对于证明材料的要求不合理。不同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管理流程、规范不一致,难以保证遴选申请人同时具备遴选文件要求的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的所有证明文件。只要遴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提供业绩项目已实施完成且正常上线运行即可。建议修改为“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之一为准”。

回复:提供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任意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均可,若前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时间,可提供由项目业主方开具的证明。

5.遴选文件 第六章 遴选申请文件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 “附:(2)遴选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存在错误。要求在遴选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附上遴选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合理,应为“遴选人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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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遴选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遴选文件编号:SJSG(LX)-ZH-2024-030

此内容作为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遴选申请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4年7月18日

一、补遗文件

1.遴选文件第二卷用户需求书第五条项目管理要求“5.4工期计划要求”修改为:

序号

关键节点工期

工作内容

1

2024年8月

1.启动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2.配合完成集团本部信息化建设流程清单表、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预警流程表终稿;

3.完成系统部署所需云服务器资源申请、国产操作系统安装、云服务器基础环境部署工作;

4.完成系统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档案管理、违规追责线索管理等各模块原型设计及确认工作。

2

2024年9月

1.完成违规追责线索管理模块功能开发;

2.完成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内审人才管理模块功能开发。

3

2024年10月

完成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档案管理、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模块模块功能开发,初步完成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内部审计全过程管理界面构建、模块开发。

4

2024年11月

1.完成测试财务数据采集与导入,测试财务数据查询分析效果;

2.完成系统内部审计全过程功能模块试用;

3.根据系统试用效果,完善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

5

2024年12月

1.完成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等保测评工作;

2.系统上线试运行, (略) 通道条件, (略) 建设情况配合开展通道打通工作。

2.遴选文件第二卷用户需求书第四条系统功能及集成需求“4.10.3.1模型管理”第二段“支持快速模型和SQL模型两种方式进行审计分析模型的创建”修改为“支持快速模型和SQL模型两种方式进行审计分析模型的创建,并在项目建设期间根据遴选人需求预置SQL语句”。

3.遴选文件第六章遴选申请文件格式第三条授权委托书附(2)修改为“遴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

二、澄清文件

1.资格条件,“人员资格: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中级以上(如:高级)。

回复:可以。

2.注:(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是指以本次遴选申请人为合同主体所签订的项目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遴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的建设范围在本遴选公告 4.1 项所述范围内)”上述业绩要求范围是否包含审计系统项目及其他信息化项目。

回复:包含,审计信息化系统项目或其他类型信息化系统项目均可。

3.遴选文件第二章遴选申请人须知 二、资格条件 2.1业绩要求 注(1):(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是指以本次遴选申请人为合同主体所签订的项目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遴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的建设范围在本遴选公告 4.1 项所述范围内)”。其中,关于“遴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的建设范围在本遴选公告 4.1 项所述范围内”的表述不够清晰,遴选公告4.1要求的遴选范围包括“成都 (略) 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开发与配套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整改及备案,系统维保与系统操作培训。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用户需求书。”,此范围包括的信息系统开发、操作系统销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及整改备案服务、系统运维及培训服务等多个方向,此要求对于遴选申请人的业绩要求过于广泛,建议删除表述。遴选申请人提供业绩足以证明其能够完成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即可。

回复:见澄清文件第2条。

4.遴选文件第二章遴选申请人须知 二、资格条件 2.1业绩要求 注(1):(1)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是指以本次遴选申请人为合同主体所签订的项目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其中,关于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的证明文件要求,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对于证明材料的要求不合理。不同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管理流程、规范不一致,难以保证遴选申请人同时具备遴选文件要求的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的所有证明文件。只要遴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提供业绩项目已实施完成且正常上线运行即可。建议修改为“项目完成时间或试运行时间以有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之一为准”。

回复:提供项目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上线报告或试运行报告等任意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均可,若前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时间,可提供由项目业主方开具的证明。

5.遴选文件 第六章 遴选申请文件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 “附:(2)遴选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存在错误。要求在遴选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附上遴选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合理,应为“遴选人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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