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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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更正公告

(略) (略)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略)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 (略) 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 59.2公里, (略) 进行重建加设过水涵洞,并 (略) 两侧进行绿化、安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略) ;计划工期:1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合同估算价:6864.*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办或已换证的投标单 (略) 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略) 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或为本合同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中 (略) 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略) 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略) 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3.1.6其他要求:a.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b.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1 08:30至2024-07-17 17:30,登录河北省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 (略) (以下称“ (略) ”)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通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博昊企业 (略)
地址: (略) (略) 112 号 地址: (略) (略) 裕华街道办事处泰安社区金康西道联通大厦南门正对过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姜豹
电话:

0316-*

电话: 031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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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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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 原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2、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7月18日

3、 原公告内容:原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表述不清,现对更改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原开标日期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00,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05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上午9:00,解密时间:2024年08月05日9时00分——9时30分。

5、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请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8日


(略) (略)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略)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 (略) 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 59.2公里, (略) 进行重建加设过水涵洞,并 (略) 两侧进行绿化、安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略) ;计划工期:1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合同估算价:6864.*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办或已换证的投标单 (略) 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略) 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或为本合同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中 (略) 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略) 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略) 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3.1.6其他要求:a.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b.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1 08:30至2024-07-17 17:30,登录河北省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 (略) (以下称“ (略) ”)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通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博昊企业 (略)
地址: (略) (略) 112 号 地址: (略) (略) 裕华街道办事处泰安社区金康西道联通大厦南门正对过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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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姜豹
电话: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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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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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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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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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批调整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 原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2、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7月18日

3、 原公告内容:原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表述不清,现对更改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原开标日期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00,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05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上午9:00,解密时间:2024年08月05日9时00分——9时30分。

5、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请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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