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1082破2号浙江省台州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更正职工债权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浙1082破2号浙江省台州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更正职工债权公示

浙江省台州 (略) 更正职工债权

公 示

债权人叶启旭以债务人浙江省台州 (略) (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略) (略) 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略) (略) 于2024年1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省台州 (略) 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6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浙江回浦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省台州 (略) 破产管理人。

2024年5月29日,管理人接收戴海光职工债权申报材料, (略) 补缴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社保、公积金3600元、发电奖金*、疗休养3000元、报销火车票*、补发2024年4月至2025年10月31日工资及福利。

2024年6月7日,电力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1) (略) 与黄树波的劳动关系,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其工资(董事津贴)、补贴等所有款项。(2) (略) 与戴海光的《劳动合同》,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其工资(董事津贴)、补贴等所有款项。(3)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周荣官董事津贴款项。经查,截止201 (略) 尚欠戴海光2024年4月工资*、5月份工资*、6月份工资*.45元,合计*.23元;尚欠黄树波2024年4月工资*.61元、5月份工资*.35元、6月份工资*.56元,合计*.52元;尚欠周荣官2024年4月董事津贴4167元、5月份董事津贴4167元、6月份董事津贴4167元,合计*元。

同时经管理人核算,电力公司2023年7月-2024年6月企业月职工平均工资为*。

2024年7月15日,周荣官向管理人提交《债权异议申请书》, (略) 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为共益债务,应认定2024年4-6月未发董事津贴为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管理人更正戴海光2024年4-6月未发工资*.92元(*/月×3个月)、黄树波2024年4-6月未发工资*.92元(*/月×3个月)、周荣官2024年4-6月未发董事津贴*元为共益债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对上述债权审核确认如下:

1、确认支付戴海光申报债权中发电奖金*、经济补偿金*.28元(*/月×2个月),合计*.47元为职工债权。对戴海光其余申报的债权均不予确认。

2、确认支付黄树波经济补偿金*.2元(*/月×5个月)为职工债权。

综上,截止2024年7月19日管理 (略) 有2笔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7月29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浙江省台州 (略) 管理人2024年7月19日

附:职工债权清单

联系地址: (略) 东方大道92号古建大厦6楼浙江回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律师

浙江省台州 (略) 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职工

身份证号码

欠薪金额(元)

备注

1

戴海光

点击查看>>**5914

*.47

2

黄树波

点击查看>>**2214

*.2

合计

/

*.67


附件
电力公司更正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浙江,台州

浙江省台州 (略) 更正职工债权

公 示

债权人叶启旭以债务人浙江省台州 (略) (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略) (略) 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略) (略) 于2024年1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省台州 (略) 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6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浙江回浦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省台州 (略) 破产管理人。

2024年5月29日,管理人接收戴海光职工债权申报材料, (略) 补缴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社保、公积金3600元、发电奖金*、疗休养3000元、报销火车票*、补发2024年4月至2025年10月31日工资及福利。

2024年6月7日,电力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1) (略) 与黄树波的劳动关系,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其工资(董事津贴)、补贴等所有款项。(2) (略) 与戴海光的《劳动合同》,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其工资(董事津贴)、补贴等所有款项。(3)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周荣官董事津贴款项。经查,截止201 (略) 尚欠戴海光2024年4月工资*、5月份工资*、6月份工资*.45元,合计*.23元;尚欠黄树波2024年4月工资*.61元、5月份工资*.35元、6月份工资*.56元,合计*.52元;尚欠周荣官2024年4月董事津贴4167元、5月份董事津贴4167元、6月份董事津贴4167元,合计*元。

同时经管理人核算,电力公司2023年7月-2024年6月企业月职工平均工资为*。

2024年7月15日,周荣官向管理人提交《债权异议申请书》, (略) 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为共益债务,应认定2024年4-6月未发董事津贴为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管理人更正戴海光2024年4-6月未发工资*.92元(*/月×3个月)、黄树波2024年4-6月未发工资*.92元(*/月×3个月)、周荣官2024年4-6月未发董事津贴*元为共益债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对上述债权审核确认如下:

1、确认支付戴海光申报债权中发电奖金*、经济补偿金*.28元(*/月×2个月),合计*.47元为职工债权。对戴海光其余申报的债权均不予确认。

2、确认支付黄树波经济补偿金*.2元(*/月×5个月)为职工债权。

综上,截止2024年7月19日管理 (略) 有2笔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7月29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浙江省台州 (略) 管理人2024年7月19日

附:职工债权清单

联系地址: (略) 东方大道92号古建大厦6楼浙江回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律师

浙江省台州 (略) 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职工

身份证号码

欠薪金额(元)

备注

1

戴海光

点击查看>>**5914

*.47

2

黄树波

点击查看>>**2214

*.2

合计

/

*.67


附件
电力公司更正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浙江,台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