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南岳区禹王路延伸线路灯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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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南岳区禹王路延伸线路灯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略) 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南 (略) (略) 灯安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Y[2024]-A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 (略) (略) 灯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

服务团队能力

20.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本项最高计 20 分。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服务团队能力

20.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本项最高计 20 分。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 3 个月(2024年4-6月)的社保证明及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衡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 (略) 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南岳区西街125号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联系人:*女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略) 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南 (略) (略) 灯安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Y[2024]-A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 (略) (略) 灯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

服务团队能力

20.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本项最高计 20 分。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服务团队能力

20.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本项最高计 20 分。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 3 个月(2024年4-6月)的社保证明及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衡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 (略) 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南岳区西街125号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联系人:*女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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