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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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房产交易中心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4-07-18 09:37:01
A+ A-

致:各潜在供应商

(略) 房产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述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

1.2服务地点:内蒙 (略)

1.3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好原产权产籍档案移交准备工作,需对产权产籍档案进行整理、清点等工作。我单位将对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项目预算金额为*.00元(大写:*万元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 标段。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6供应商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至2024年7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获取地址: (略) 房产交易中心业务大厅302室(新城 (略) 大道55号)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4 收缴要件:

3.4.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4.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4.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

注:(1)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4:30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房产交易中心302室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磋商时间:2024年7月31日14:30

5.2磋商地点:新城 (略) 大道55 (略) 房产交易中心业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http://**)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房产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新城 (略) 大道55号

联系人:贺宇群

电 话:0471-*


(略) 房产交易中心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4-07-18 09: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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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略) 房产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述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

1.2服务地点:内蒙 (略)

1.3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好原产权产籍档案移交准备工作,需对产权产籍档案进行整理、清点等工作。我单位将对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项目预算金额为*.00元(大写:*万元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 标段。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6供应商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至2024年7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获取地址: (略) 房产交易中心业务大厅302室(新城 (略) 大道55号)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4 收缴要件:

3.4.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4.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4.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

注:(1)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4:30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房产交易中心302室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磋商时间:2024年7月31日14:30

5.2磋商地点:新城 (略) 大道55 (略) 房产交易中心业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http://**)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房产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新城 (略) 大道55号

联系人:贺宇群

电 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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