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工程二期1-10号共10个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关于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工程二期1-10号共10个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2024)7-13号
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工程(二期)1-10号地块位于衢江北岸,模环乡前江新村桥头江自然村,用地性质为港口码头用地。根据项目业主申请,经我局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拟变更条款内容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 | 1号地块 | 2号地块 | 3号地块 | 4号地块 | 5号地块 | 6号地块 | 7号地块 | 8号地块 | 9号地块 | 10号地块 |
规划条件变更前 | 1、规划设计条件【2022】龙资规条字2-06号; 2、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2-2号; 3、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2-6号; 4、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11号; 5、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2号; 6、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3号; 7、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4号; 8、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5号; 9、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6号; 10、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7号; 10个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有关“容积率0.6-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的相关内容。 | |||||||||
规划条件变更后 | 容积率0.1-0.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不变。 |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8日。本公告将在 (略) (http://**)、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展示厅同时发布,市民可在公告期内进行浏览查询。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办理。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单位地址:龙游县模 (略) 1号龙游港区
联系方式:* (傅先生)
邮 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0-*
地 址:龙 (略) 148号
邮 编:*
E-mail:*@*q.com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7-13号
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工程(二期)1-10号地块位于衢江北岸,模环乡前江新村桥头江自然村,用地性质为港口码头用地。根据项目业主申请,经我局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拟变更条款内容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 | 1号地块 | 2号地块 | 3号地块 | 4号地块 | 5号地块 | 6号地块 | 7号地块 | 8号地块 | 9号地块 | 10号地块 |
规划条件变更前 | 1、规划设计条件【2022】龙资规条字2-06号; 2、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2-2号; 3、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2-6号; 4、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11号; 5、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2号; 6、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3号; 7、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4号; 8、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5号; 9、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6号; 10、规划设计条件【2023】龙资规条字7-37号; 10个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有关“容积率0.6-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的相关内容。 | |||||||||
规划条件变更后 | 容积率0.1-0.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不变。 |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8日。本公告将在 (略) (http://**)、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展示厅同时发布,市民可在公告期内进行浏览查询。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办理。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单位地址:龙游县模 (略) 1号龙游港区
联系方式:* (傅先生)
邮 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0-*
地 址:龙 (略) 148号
邮 编:*
E-mail:*@*q.com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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