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溧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二
2024年溧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教育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5: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亚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 | ||
采购单位 | (略) 教育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溧城街 (略) 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恒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536号2401-2410、2501-25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亚伟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TJS-G2024-0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四、招标内容及规格标准:一、质量标准中原文“7、牛奶及其它液体乳类:鲜奶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三天,酸奶、含乳饮料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十五天,鲜奶产品必须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所有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更正为“7、牛奶及其它液体乳类:鲜奶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三天,纯牛奶、调味乳、酸奶、含乳饮料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十五天,纯牛奶、调味乳产品必须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所有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各供应商以本更正公告附件所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 (略) 教育局(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溧城街 (略) 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泰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大街133号3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9-*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教育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5: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亚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 | ||
采购单位 | (略) 教育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溧城街 (略) 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恒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536号2401-2410、2501-25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亚伟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TJS-G2024-0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四、招标内容及规格标准:一、质量标准中原文“7、牛奶及其它液体乳类:鲜奶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三天,酸奶、含乳饮料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十五天,鲜奶产品必须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所有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更正为“7、牛奶及其它液体乳类:鲜奶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三天,纯牛奶、调味乳、酸奶、含乳饮料类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十五天,纯牛奶、调味乳产品必须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所有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各供应商以本更正公告附件所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 (略) 教育局(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溧城街 (略) 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泰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大街133号3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9-*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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