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南充市西山幼儿园校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充市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南充市西山幼儿园校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西山幼儿园校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 | ||
行政区域 | 顺庆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6: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秦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顺 (略) 三段七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山幼儿园校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及采购包3中的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的要求以及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查核或送检,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现更正为:
本项目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的要求以及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查核或送检,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具体事项详见更正后询价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略) 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
地址: (略) 顺 (略) 三段七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5楼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817-*
(略) (略)
2024年07月19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西山幼儿园校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 | ||
行政区域 | 顺庆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6: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秦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顺 (略) 三段七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山幼儿园校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及采购包3中的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的要求以及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查核或送检,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现更正为:
本项目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的要求以及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查核或送检,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具体事项详见更正后询价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略) 西山外国语实验学校
地址: (略) 顺 (略) 三段七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5楼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817-*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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