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广平镇绕镇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诚谏界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澄清补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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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广平镇绕镇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诚谏界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澄清补遗二

云 (略)

龙圩区广平 (略) 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 (略) 勘察设计工作(E**)澄清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龙圩区广平 (略) 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 (略) 勘察设计工作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 (略) 龙圩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龙 (略) 150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077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长洲 (略) 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六、澄清日期:2024年7月8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补遗: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4) 其 他 因 素满分100分(占比30%)” 中“业绩70.0分”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46分。

①前期工作业绩(满分1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编制人每增加1个完成二级或以 (略) 项目前期工作(须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8分,满分18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前期工作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勘察设计业绩(满分6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起,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每增加1个完成15km或以上的二级或以 (略) (设 (略) 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等)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6分,满分6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勘察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46分。

①前期工作业绩(满分1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编制人每增加1个完成二级或以 (略) 项目前期工作(须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8分,满分18分。(需提供工可批复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勘察设计业绩(满分6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起,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每增加1个完成15km或以上的二级或以 (略) (设 (略) 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等)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6分,满分6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勘察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 阶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工可已批复”、“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 阶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前期工作业绩提供工可批复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勘察设计业绩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

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7月19日

云 (略)

龙圩区广平 (略) 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 (略) 勘察设计工作(E**)澄清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龙圩区广平 (略) 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 (略) 勘察设计工作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 (略) 龙圩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龙 (略) 150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077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长洲 (略) 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六、澄清日期:2024年7月8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补遗: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4) 其 他 因 素满分100分(占比30%)” 中“业绩70.0分”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46分。

①前期工作业绩(满分1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编制人每增加1个完成二级或以 (略) 项目前期工作(须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8分,满分18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前期工作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勘察设计业绩(满分6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起,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每增加1个完成15km或以上的二级或以 (略) (设 (略) 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等)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6分,满分6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勘察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46分。

①前期工作业绩(满分1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编制人每增加1个完成二级或以 (略) 项目前期工作(须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8分,满分18分。(需提供工可批复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勘察设计业绩(满分6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起,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每增加1个完成15km或以上的二级或以 (略) (设 (略) 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等)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6分,满分6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勘察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 阶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工可已批复”、“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 阶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前期工作业绩提供工可批复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勘察设计业绩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

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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