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直水利信息化建设2023年度项目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的更正公告
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直水利信息化建设2023年度项目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直水利信息化建设(2023年度)项目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服务要求1测试内容 2交付成果要求 (1)测试报告 | 承包人应依据项目建设目标及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执行测试方案,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软件测试报告。承包人完成测试后,进行测试报告编制工作,其中,测试报告应包含功能测试结果、性能效率测试结果、可靠性测试结果、易用性测试结果、维护性测试结果、兼容性测试结果、可移植性测试结果、用户文档集测试结果等内容的单册报告,测试完成后汇总形成测试报告,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具备CNAS认证的软件测试文档(加盖公司签章) | 承包人应依据项目建设目标及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执行测试方案,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软件测试报告。承包人完成测试后,进行测试报告编制工作,其中,测试报告应包含功能测试结果、性能效率测试结果、可靠性测试结果、易用性测试结果、维护性测试结果、兼容性测试结果、可移植性测试结果、用户文档集测试结果等内容的单册报告,测试完成后汇总形成测试报告,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可标识的软件测试文档(加盖公司签章) |
2 | 评标办法“企业实力” | 1.投标人提供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的检测标准(方法)内容: 包含“GB/T *.51”《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得 2 分; 包含“GB/T *-2017”《C/C++ 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得 2 分; 包含“GB/T *-2017”《Java 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得 2 分; 包含“GB/T *-2017”《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得 3 分;累计最高得 9 分。 以提供的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检测标准(方法)”为依据。 2.提供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以上提供的认证证书的范围包含“软件检测”或“软件测试”,否则不得分,累积最高得 4 分; 注:评标时以投标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投标人提供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得4分。 注: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3 | 评标办法“项目团队”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省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子”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中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 1、须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2、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3、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与本项目测试内容相关的中级职称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中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 1、须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2、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3、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4 | 评标办法“类似业绩”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以来承接的信息化验收测试项目案例,每个案例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须附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以来承接的信息化验收测试项目案例,每个案例得2分,累计最高得8分。 注:须附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得分。 |
5 | 评标办法增加“测评设备”(6分) | 无 | 投标人具备满足软件测评工作所需要的测评设备和工具。 1.提供源代码检测正版工具证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移动智能应用安全检测正版工具证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拥有 (略) 工具证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无以上相关设备内容0分。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4 年 07 月 22日 16:30 | 2024 年 07 月25日 16:30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地 址: (略) 斯大林街四巷32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毅峰 (略)
地 址:新疆 (略) 经济合 (略) 350号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萍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直水利信息化建设(2023年度)项目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服务要求1测试内容 2交付成果要求 (1)测试报告 | 承包人应依据项目建设目标及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执行测试方案,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软件测试报告。承包人完成测试后,进行测试报告编制工作,其中,测试报告应包含功能测试结果、性能效率测试结果、可靠性测试结果、易用性测试结果、维护性测试结果、兼容性测试结果、可移植性测试结果、用户文档集测试结果等内容的单册报告,测试完成后汇总形成测试报告,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具备CNAS认证的软件测试文档(加盖公司签章) | 承包人应依据项目建设目标及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执行测试方案,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软件测试报告。承包人完成测试后,进行测试报告编制工作,其中,测试报告应包含功能测试结果、性能效率测试结果、可靠性测试结果、易用性测试结果、维护性测试结果、兼容性测试结果、可移植性测试结果、用户文档集测试结果等内容的单册报告,测试完成后汇总形成测试报告,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可标识的软件测试文档(加盖公司签章) |
2 | 评标办法“企业实力” | 1.投标人提供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的检测标准(方法)内容: 包含“GB/T *.51”《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得 2 分; 包含“GB/T *-2017”《C/C++ 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得 2 分; 包含“GB/T *-2017”《Java 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得 2 分; 包含“GB/T *-2017”《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得 3 分;累计最高得 9 分。 以提供的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检测标准(方法)”为依据。 2.提供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以上提供的认证证书的范围包含“软件检测”或“软件测试”,否则不得分,累积最高得 4 分; 注:评标时以投标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投标人提供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得4分。 注: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3 | 评标办法“项目团队”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省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子”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中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 1、须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2、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3、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与本项目测试内容相关的中级职称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中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 1、须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2、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3、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4 | 评标办法“类似业绩”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以来承接的信息化验收测试项目案例,每个案例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须附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以来承接的信息化验收测试项目案例,每个案例得2分,累计最高得8分。 注:须附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得分。 |
5 | 评标办法增加“测评设备”(6分) | 无 | 投标人具备满足软件测评工作所需要的测评设备和工具。 1.提供源代码检测正版工具证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移动智能应用安全检测正版工具证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拥有 (略) 工具证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无以上相关设备内容0分。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4 年 07 月 22日 16:30 | 2024 年 07 月25日 16:30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地 址: (略) 斯大林街四巷32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毅峰 (略)
地 址:新疆 (略) 经济合 (略) 350号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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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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