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绿洲项目供热配套工程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水岸绿洲项目供热配套工程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略) 污染控制措施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使用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车运输管控等污染控制措施。2、投标人须承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需 (略) 进行统一处置,不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满足消纳要求的工程 (略) 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修改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略) 污染控制措施相关要求,投标人须使用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车运输管控等污染控制措施。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需 (略) 进行统一处置,不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满足消纳要求的工程 (略) 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6.1投标保证金“未减免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元),减免后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修改为“未减免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减免后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招标文件与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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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略) 污染控制措施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使用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车运输管控等污染控制措施。2、投标人须承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需 (略) 进行统一处置,不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满足消纳要求的工程 (略) 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修改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略) 污染控制措施相关要求,投标人须使用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车运输管控等污染控制措施。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需 (略) 进行统一处置,不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满足消纳要求的工程 (略) 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6.1投标保证金“未减免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元),减免后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修改为“未减免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减免后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招标文件与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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