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招标变更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招标

补充公告(二)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项目编号:JG 点击查看>> )招标公告已于 * 日在 (略) 公 (略) 网站发布, (略) 及招标 (略) 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及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 日至 * 日(每天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 (略) 市 (略) 区天润路333号 (略) 公 (略) 26窗口。

二、原 (略) 分条款内容作如下修改, (略) :

1、 (略) 内容修改为“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供电系统设计(1131标),信号系统设计(1132标)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

2、原招标公告第九款(四)点内容修改为“不足5家投标人报名的标段, (略) 。”;

3、原招标公告第九款(五)点内容修改为“本次招标每个标段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 (略) 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 (略) 门核准后, (略) 。”;

4、原招标公告第九款(八)点内容修改为“若投标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段) (略) ( (略) )(1171标)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段)施工图审查(1172标)已中标后,该投标人不能再获得另外标段项目的中标资格,而其他投标人可同时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供电系统设计(1131标), 信号系统设计(1132标),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的中标资格。”;

三、 (略) (略) 分条款内容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35页“评标办法”中的5.5.3款内容作废;

2、原招标文件P41-45页“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内容作废, (略) 发一起发出的“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内容为准( (略) 之附件一)

四、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 (略) 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内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招标人: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泰 (略) 有限公司

日期: * 日























附件一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

(1133标)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档标准

1

组织机构及人员




1.1

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略) 文件要求,机构设置合理,责任明确。

(略) 文件要求,机构配置较合理,责任较明确。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不合理,责任不明确。

1.2

项目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项目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或AFC或综合监控)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有10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或AFC或综合监控)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有8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或的通信(或AFC或综合监控)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有8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

1.3

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1.3.1

通信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高,具有8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通信专业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3.2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高,具有8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3.3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高,具有8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4

答辩会表现




1.4.1

项目负责人答辩会表现

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项 (略) 自述表现经验丰富,技术、组织和指挥能力强,能针对本工程的技术 (略) 的解决办法,团队 (略) 良好。

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项 (略) 自述表现出有一定经验,技术、组织和指挥能力较强,能针对本工程的技术难点提出一定解决办法,团队 (略) 良好。

项目负责人没有出席答辩会,或表现缺乏经验,技术水平、组织能力等不强。

1.4.2

专业负责人答辩会表现

专业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专业负责人介绍设计方案,表现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准确。

专业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专业负责人介绍设计方案,表现出有一定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回答问题思路较为清晰、准确。

专业负责人没有出席答辩会,或表现缺乏经验,技术水平、组织能力等不强。

2

投标设计方案




2.1

系统功能

对于系统组成、功能及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研究,有详细的描述,充分考虑与既有线路该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对于系统组成、功能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研究,有描述,基本考虑与既有线路该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对于系统组成、功能及发展趋势不了解,未考虑与既有线路该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2

系统设计方案、方案描述及投资估算

能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做出两个或以 (略) 分析优化,描述详细合理,在投入运营时能保持全线系统的稳定和统一;

(略) 通信设计范围有明确建议及承诺,响应招标文 (略) 设计范围内容。

方案能体现便于运营、维修、管理及降低成本的特点。

投资估算的计费程序明确、费率合理、项目齐全,错项、漏项仅占总估算的5%以下。

能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做出一个方案,有描述,在投入运营时能基本保持全线系统的稳定和统一;

响应招标文 (略) 设计范围内容,但无明确承诺。

方案基本能体现便于运营、维修、管理及降低成本的特点。

投资估算的计费程序明确、费率合理、项目齐全,错项、漏项仅占总估算的10%以下。

不能针对该线的特点,做出方案描述,在投入运营时不能保持全线系统的稳定和统一。

不响应招标文 (略) 设计范围内容。

投资估算的计费程序不明确、费率不合理、项目不齐全、错项,漏项占总估算的10%以上。

2.3

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可用性

对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可用性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描述详细、合理、深刻。

对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可靠性 (略) 了解,有描述。

对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可用性有简单描述。

2.4

系统相关接口描述及实施建议

(略) 接口、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相关 (略) 理有深入的认识,有详细的描述。全线接口界面清晰明了,统一性好。


(略) 接口、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相关 (略) 理有一定的认识,有描述。全线接口界面较清晰明了,统一性较好。


(略) 接口、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相关 (略) 理不了解。全线接口界面不清晰,统一性不好。


2.5

其他建议

熟悉该专业项目设计中各阶段的设计及实施重点与风险,对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能提出具有预见性的描述。

了解该专业项目设计中各阶段的设计及实施重点与风险,对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能作出描述。

对该专业设计中各阶段的设计及实施重点有一定的认识,有简单的描述。

3

质量保证措施和设计工期计划

能针对该线的特殊性建立严格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并有详细地描述。有反映本项目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计划进度,能够全面、准确、清楚地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设置合理, (略) 文件要求;能详细描述各阶段的设计重点及目标,描述合理、有针对性。

能针对该线的特殊性建立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并有描述。有反映本项目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计划进度,能够较全面、准确地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设置较合理, (略) 文件要求;能描述各设计阶段的重点及设计目标。

有简单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但不健全。能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 (略) 文件要求。

4

投标人设计业绩




4.1

通信系统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二、三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四名及以下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2

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二、三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四名及以下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3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二、三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四名及以下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附件:
补充公告2(1133标) 点击查看>> -修改.doc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招标

补充公告(二)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项目编号:JG 点击查看>> )招标公告已于 * 日在 (略) 公 (略) 网站发布, (略) 及招标 (略) 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及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 日至 * 日(每天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 (略) 市 (略) 区天润路333号 (略) 公 (略) 26窗口。

二、原 (略) 分条款内容作如下修改, (略) :

1、 (略) 内容修改为“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供电系统设计(1131标),信号系统设计(1132标)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

2、原招标公告第九款(四)点内容修改为“不足5家投标人报名的标段, (略) 。”;

3、原招标公告第九款(五)点内容修改为“本次招标每个标段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 (略) 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 (略) 门核准后, (略) 。”;

4、原招标公告第九款(八)点内容修改为“若投标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段) (略) ( (略) )(1171标)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段)施工图审查(1172标)已中标后,该投标人不能再获得另外标段项目的中标资格,而其他投标人可同时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供电系统设计(1131标), 信号系统设计(1132标),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1133标)的中标资格。”;

三、 (略) (略) 分条款内容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35页“评标办法”中的5.5.3款内容作废;

2、原招标文件P41-45页“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内容作废, (略) 发一起发出的“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内容为准( (略) 之附件一)

四、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 (略) 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内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招标人: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泰 (略) 有限公司

日期: * 日























附件一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


(略) 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略) ~ (略) )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综合安防系统设计

(1133标)技术方案评档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档标准

1

组织机构及人员




1.1

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略) 文件要求,机构设置合理,责任明确。

(略) 文件要求,机构配置较合理,责任较明确。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不合理,责任不明确。

1.2

项目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项目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或AFC或综合监控)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有10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或AFC或综合监控)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有8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或的通信(或AFC或综合监控)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有8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

1.3

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1.3.1

通信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高,具有8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通信专业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通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通信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3.2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高,具有8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综合监控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3.3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水平和技术经验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高,具有8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 (略) 市轨道交通线路项目的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技术水平较高,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设计工作经验。自动售检票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4

答辩会表现




1.4.1

项目负责人答辩会表现

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项 (略) 自述表现经验丰富,技术、组织和指挥能力强,能针对本工程的技术 (略) 的解决办法,团队 (略) 良好。

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项 (略) 自述表现出有一定经验,技术、组织和指挥能力较强,能针对本工程的技术难点提出一定解决办法,团队 (略) 良好。

项目负责人没有出席答辩会,或表现缺乏经验,技术水平、组织能力等不强。

1.4.2

专业负责人答辩会表现

专业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专业负责人介绍设计方案,表现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准确。

专业负责人出席评标答辩会。

专业负责人介绍设计方案,表现出有一定经验,技术水平较高,回答问题思路较为清晰、准确。

专业负责人没有出席答辩会,或表现缺乏经验,技术水平、组织能力等不强。

2

投标设计方案




2.1

系统功能

对于系统组成、功能及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研究,有详细的描述,充分考虑与既有线路该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对于系统组成、功能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研究,有描述,基本考虑与既有线路该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对于系统组成、功能及发展趋势不了解,未考虑与既有线路该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2

系统设计方案、方案描述及投资估算

能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做出两个或以 (略) 分析优化,描述详细合理,在投入运营时能保持全线系统的稳定和统一;

(略) 通信设计范围有明确建议及承诺,响应招标文 (略) 设计范围内容。

方案能体现便于运营、维修、管理及降低成本的特点。

投资估算的计费程序明确、费率合理、项目齐全,错项、漏项仅占总估算的5%以下。

能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做出一个方案,有描述,在投入运营时能基本保持全线系统的稳定和统一;

响应招标文 (略) 设计范围内容,但无明确承诺。

方案基本能体现便于运营、维修、管理及降低成本的特点。

投资估算的计费程序明确、费率合理、项目齐全,错项、漏项仅占总估算的10%以下。

不能针对该线的特点,做出方案描述,在投入运营时不能保持全线系统的稳定和统一。

不响应招标文 (略) 设计范围内容。

投资估算的计费程序不明确、费率不合理、项目不齐全、错项,漏项占总估算的10%以上。

2.3

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可用性

对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可用性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描述详细、合理、深刻。

对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可靠性 (略) 了解,有描述。

对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可用性有简单描述。

2.4

系统相关接口描述及实施建议

(略) 接口、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相关 (略) 理有深入的认识,有详细的描述。全线接口界面清晰明了,统一性好。


(略) 接口、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相关 (略) 理有一定的认识,有描述。全线接口界面较清晰明了,统一性较好。


(略) 接口、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相关 (略) 理不了解。全线接口界面不清晰,统一性不好。


2.5

其他建议

熟悉该专业项目设计中各阶段的设计及实施重点与风险,对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能提出具有预见性的描述。

了解该专业项目设计中各阶段的设计及实施重点与风险,对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能作出描述。

对该专业设计中各阶段的设计及实施重点有一定的认识,有简单的描述。

3

质量保证措施和设计工期计划

能针对该线的特殊性建立严格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并有详细地描述。有反映本项目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计划进度,能够全面、准确、清楚地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设置合理, (略) 文件要求;能详细描述各阶段的设计重点及目标,描述合理、有针对性。

能针对该线的特殊性建立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并有描述。有反映本项目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计划进度,能够较全面、准确地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设置较合理, (略) 文件要求;能描述各设计阶段的重点及设计目标。

有简单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但不健全。能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 (略) 文件要求。

4

投标人设计业绩




4.1

通信系统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二、三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四名及以下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2

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二、三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四名及以下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3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二、三名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业绩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四名及以下的。(备注: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算有效业绩:a、 (略) 的相关证明,b、设计合同( (略) 分)c、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③中标通知书应由 (略) 市建 (略) ( (略) 市公 (略) )或 (略) 地区外的以当 (略) 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附件:
补充公告2(1133标) 点击查看>> -修改.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