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招标变更
补遗书-招标变更
项目编号:GK*8(试)
补遗书编号:001
各投标人:
现对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梁场、碎石厂、钢筋加工厂临建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K*8(试))修改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一章投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为“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6分至2024年7月24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3.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请各投标人知晓,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如有疑问,联系人:党晓龙,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项目经理部
时间:2024年7月19日
项目编号:GK*8(试)
补遗书编号:001
各投标人:
现对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梁场、碎石厂、钢筋加工厂临建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K*8(试))修改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一章投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为“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6分至2024年7月24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3.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请各投标人知晓,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如有疑问,联系人:党晓龙,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项目经理部
时间: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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