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补遗书-招标变更


项目编号:GK*8(试)

补遗书

编号:001

各投标人:

现对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梁场、碎石厂、钢筋加工厂临建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K*8(试))修改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一章投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为“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6分至2024年7月24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3.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请各投标人知晓,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如有疑问,联系人:党晓龙,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项目经理部

时间:2024年7月19日



项目编号:GK*8(试)

补遗书

编号:001

各投标人:

现对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梁场、碎石厂、钢筋加工厂临建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K*8(试))修改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一章投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为“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时06分至2024年7月24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3条-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3.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8时”修改为“第25条-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

请各投标人知晓,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如有疑问,联系人:党晓龙,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 (略) (略) 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项目经理部

时间:2024年7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