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兰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
关于陈兰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兰兰所有的位于犀 (略) 566号新里.派克公馆32栋6单元1层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川(2023)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权利人陈兰兰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兰兰
2024年7月19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兰兰所有的位于犀 (略) 566号新里.派克公馆32栋6单元1层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川(2023)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权利人陈兰兰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兰兰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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