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东城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网第1次补遗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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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4 | 施工组织设计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
资源配备计划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
更正为:
2.1.4 | ?施工组织设计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关键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的理解与分析。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组织、制度保障、质量通病防治、质量保障措施情况。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体措施、已完工工程保护措施、分期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等。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环境保护体系、措施等。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工程进度计划、按计划保障工期措施等。 | ||
资源配备计划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资源配备情况及计划等。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资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等。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 结合项目内容,论述绿色建材运用及保障措施等。 |
2、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 2.2.1 | 投标报价(含 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第三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款进行评审。 | |
2.2.2 | 价格折算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单价遗漏 | ||||
付款条件 | ||||
不平衡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3)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消耗量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单价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2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0~20),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 | 当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和)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被判定为擅自改变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更正为:
2.2 | 2.2.1 | 投标报价(含 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第三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款进行评审。 | |
2.2.2 | 价格折算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单价遗漏 | / | |||
付款条件 | / | |||
不平衡报价 | / | |||
2.2.3 |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2 %(1~3)时,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消耗量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单价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
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25 %(20~2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 )%(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5 )%(10~20),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 | 当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和)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被判定为擅自改变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 )%(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3、重新上传不含组价的控制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中锦军贤 (略)
2024年7月22日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4 | 施工组织设计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
资源配备计划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
更正为:
2.1.4 | ?施工组织设计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关键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的理解与分析。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组织、制度保障、质量通病防治、质量保障措施情况。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体措施、已完工工程保护措施、分期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等。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环境保护体系、措施等。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工程进度计划、按计划保障工期措施等。 | ||
资源配备计划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资源配备情况及计划等。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资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等。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 结合项目内容,论述绿色建材运用及保障措施等。 |
2、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 2.2.1 | 投标报价(含 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第三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款进行评审。 | |
2.2.2 | 价格折算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单价遗漏 | ||||
付款条件 | ||||
不平衡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3)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消耗量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单价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2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0~20),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 | 当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和)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被判定为擅自改变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更正为:
2.2 | 2.2.1 | 投标报价(含 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第三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款进行评审。 | |
2.2.2 | 价格折算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单价遗漏 | / | |||
付款条件 | / | |||
不平衡报价 | / | |||
2.2.3 |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2 %(1~3)时,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消耗量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评审 | 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单价允许偏差的最大百分比: / | |||
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25 %(20~2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 )%(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5 )%(10~20),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 | 当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和)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被判定为擅自改变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 )%(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3、重新上传不含组价的控制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中锦军贤 (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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