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桥建新东路中医院桥下管理房门面1号场地招租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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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桥建新东路中医院桥下管理房门面1号场地招租补遗

按照《 (略) 江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 (略) 江北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江北国资发〔2023〕19号)要求,现补遗如下:1、执行范围:承租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国有房屋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执行期限:2023 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止。3、新招租资产租金根据执行期限执行不递增,执行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按照《 (略) 江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 (略) 江北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江北国资发〔2023〕19号)要求,现补遗如下:1、执行范围:承租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国有房屋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执行期限:2023 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止。3、新招租资产租金根据执行期限执行不递增,执行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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