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广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广昌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州慧振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采购编号:FZHZ2024-GC-00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磋商文件中第二章技术服务要求:(一)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两部分。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应充分衔接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在分析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方向、模式、布局,提出具体的规划任务。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办改字〔2023〕205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3〕6号)等要求,科学选址,编写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二)质量要求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文本、附图齐全,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齐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包括基地简介、基地特色、基地经营情况、基地建设方案或规划等,证明材料包括基地分布图、林地权属关系证明材料、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与林农(林区职工)利益联结关系及带动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征信证明,专利、成果证书,高新技术产品、原产地保护、食品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要求。更正为:(一)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和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两部分。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应充分衔接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在分析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方向、模式、布局,提出具体的规划任务。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办改字〔2023〕205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3〕6号)等要求,科学选址,编写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二)质量要求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要求文本、附图齐全,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齐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包括基地简介、基地特色、基地经营情况、基地建设方案或规划等,证明材料包括基地分布图、林地权属关系证明材料、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与林农(林区职工)利益联结关系及带动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征信证明,专利、成果证书,高新技术产品、原产地保护、食品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2、开标时间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30日10:00。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昌县林业局
地址: (略) 广昌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慧振 (略)
地址: (略) 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广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广昌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州慧振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采购编号:FZHZ2024-GC-00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磋商文件中第二章技术服务要求:(一)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两部分。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应充分衔接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在分析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方向、模式、布局,提出具体的规划任务。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办改字〔2023〕205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3〕6号)等要求,科学选址,编写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二)质量要求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文本、附图齐全,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齐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包括基地简介、基地特色、基地经营情况、基地建设方案或规划等,证明材料包括基地分布图、林地权属关系证明材料、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与林农(林区职工)利益联结关系及带动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征信证明,专利、成果证书,高新技术产品、原产地保护、食品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要求。更正为:(一)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和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两部分。编制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应充分衔接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在分析广昌县林下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方向、模式、布局,提出具体的规划任务。编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办改字〔2023〕205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3〕6号)等要求,科学选址,编写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二)质量要求广昌县林下经济产业规划要求文本、附图齐全,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要求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证明材料齐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报告包括基地简介、基地特色、基地经营情况、基地建设方案或规划等,证明材料包括基地分布图、林地权属关系证明材料、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与林农(林区职工)利益联结关系及带动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征信证明,专利、成果证书,高新技术产品、原产地保护、食品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成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2、开标时间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30日10:00。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昌县林业局
地址: (略) 广昌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慧振 (略)
地址: (略) 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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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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